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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老板拖欠民工31万元血汗钱 有家不归消失2年
发布日期:2015-12-08 11:47:0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每年12月一到,给人的感觉就是,离过年不远了。

  在外打拼的人们,谁不想安安耽耽地工资到手,然后回家过个大年呢?

  可总有些民工兄弟会事与愿违,遭遇这样那样的恶意欠薪,连过年的心情都好不起来了。

  今年12月5日,浙江海宁警方通过长期追踪,抓回来一名恶意拖欠21名民工兄弟的31万元血汗钱,并换住所、关手机、消失了两年的犯罪嫌疑人楼某。

  这样的案子,民警希望越少越好,双方通过协商,都可以好好回家过年。

  楼某算是个比较有实力的包工头,也能称得上是工程老板了,在省内不少地方承包过水电安装项目。

  2013年前后,他承包了海宁市一大型建筑的水电安装,2014年工程也顺利做完了。

  从承建方拿到所有工程款并签订了有法律效应的《民工工资结算书》后,楼某却没按约定给手下的民工兄弟付工钱。

  在向部分人支付了工钱后,楼某突然以承建方没给他工程款为理由消失了,自己家再也没去住,常用的手机也关了。

  期间,有长期在浙江省内打工的工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楼某的欠薪行为。

  经查,楼某至少拖欠了21名工人工资31万元。

  但由于这些工人来自全国各地,相互之间未留有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了解详细情况,部分人对要回工钱也不抱希望了。

  楼某这一消失,就是两年时间。

  而警方也在这期间固定了楼某涉嫌恶意欠薪的证据,并展开了侦查。

  今年12月5日,海宁警方确认楼某在诸暨市的一个小区内租住,马上上门找到了他。

  犯罪嫌疑人楼某,45岁,诸暨人。

  刚开始,楼某竭力为自己辩解,一会说因为有些工人没好好干活,一会说因为自己亏了200万元,所以没钱发工资。

  但民警告诉他,为了逃避责任,他不仅更换了手机号码,放着家里的房子不住在外面租住,其目的就是隐藏自己的行踪,符合刑法第两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规定。

  目前,楼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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