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界面新闻记者从上海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处得知,其代理的“精神卫生法第一案”二审败诉,原告近日已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3年5月,徐为(化名)将上海市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和自己的大哥兼监护人以“侵犯人身自由”为由,告上法庭。这是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正式施行以来,起诉到法院的首起案件,因而被媒体称为“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案情须追溯到2003年,徐为因琐事动手打了父亲,被送入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8年父亲去世后,居委会指定其大哥徐兴(化名)作为监护人。徐为的病情逐渐稳定,他想离开精神病院,但父亲去世,大哥不同意出院。他曾想居委会求助,还尝试翻墙逃离,甚至采取了自杀的方式,未能如愿。
2005年,徐为在康复院里认识了女友迎春(化名),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他开始帮康复院做事,准备攒钱带她逃走。因此,他被康复院里的护理人员选中担任“大组长”,协助护理人员帮病友理发,陪病人出去看病,在厨房间发放食物。康复院一度每月给他发放60元工资,他也获得出入院墙的自由,帮病人带东西回来,从中赚些“辛苦费”。
2011年2月,春节之后,徐为带女友出逃康复院,最后在上海南站被院方抓获带回。直到现在,徐为仍然想带着迎春,走出院墙去过正常人的生活。
院方一度也想让徐为出院,奈何徐为的大哥不同意。而徐为怀疑,父亲留下的公租房被大哥出租收取租金,一旦徐为出院,收回房屋使用权,或将影响大哥徐兴的经济利益。
徐为甚至找到了早已与父亲离婚的母亲,想变更监护人。可是事与愿违,徐母年纪年事已高,且无稳定经济收入来源,无法担任徐为监护人。
后来,徐为在网上找到了维护精神病人权益的公益律组织衡平机构,得到了上海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的法律援助。2013年5月6日,徐为委托杨卫华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康复院和大哥告上闵行区法院。
《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但该条文既未指出出院自愿原则,也未具体解释“危害”这一概念。
杨卫华与康复院沟通时,认为康复院院长夸大了徐为的“危险性”:“院长问我什么叫危险性?你能保证他出去一定不会出事吗?你能给我写一个保证书,保证他出去一定不出事,我马上让你接走。他这样理解《精神卫生法》法律上讲的“危险性”,就是完全错误的。他言下之意,是指0.0001%的可能性。那法律上讲的危险性,肯定不是哲学意义上的无限可能的可能性。如果是这种无限可能的可能性,那我可以讲,任何人都具有这种危险性。”
起初,法院因原告是精神病人而拒绝立案。案子拖了7个月,终于获得法院立案。之后,原定于2014年1月6日的一审,又突然在开庭前两天被延期。
“精神病院究竟是治病的地方还是通往幽冥的驿站呢?”徐为曾在微博上发问。
事实上,我国是精神障碍患者最多的国家,也出现了众多精神病院认为可以出院,但监护人不接纳患者,导致精神障碍患者长期滞留医院的案例。据媒体报道,上海安康医院住院患者的最长院龄近30年。
徐为对自己的现状也有清醒的认识。他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我这种情况是踢皮球的,医院说家属不同意,家属说病还没有好。其实家属和医院是有默契的,否则怎么可能把患者关20几年?家属少麻烦,又不用花钱。医院可以赚钱,赚国家的钱。”
2014年7月28日,该案首次开庭,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到庭应诉,但拒绝让徐为出庭。2014年11月17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徐为终于坐到原告席上。这也是中国第一宗封闭病房病人以“被监护人”身份、成功出庭坐上原告席的案件。
该案原定于2014年11月25日进行一审宣判,后被取消,延期至2015年4月才作出一审判决。法庭当庭表示,根据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徐为的精神状态进行的司法鉴定结果表明,其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精神症状基本缓解,在本案中具有诉讼能力。
同时,法庭表示,原告属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不适用《精神卫生法》关于“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的规定,其是否出院,目前仍然需要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故被告青春康复院未经原告监护人同意而拒绝原告提出的出院要求,并无不妥。
因此,徐为一审败诉,未能逃出院墙。
今年7月23日,徐为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开庭。杨卫华曾提议,能否有介于出院和住院的“第三条道路”,让徐为先出院三周试试,如果出现任何“危害性”再入院不迟,但这个提议遭到徐为大哥的反对。
12月7日,徐为代理律师杨卫华发微博透露二审也败诉了,已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海市高院挺重视,昨天(9日)发短信给我说材料收到了,我把短信转发给徐为,他还蛮高兴的,他也知道事情不可能很容易。我已经尽人事了,该说的都已说尽了。”
令他觉得可笑的是,徐为的监护人、大哥、被告徐兴,两次开庭都未曾出庭。杨卫华认为,要让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受到重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于徐为最终能否“飞跃疯人院”,能否和女友过上正常的生活,杨卫华叹口气说:“没有很大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