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工地一片繁忙,一间狭小的宿舍房门紧锁。
按照往常,房间里的男人早已起床去工地小店开门营业,可这一天他却“偷懒”了。直到有人找上门,这才发现,男子躺在地上,旁边有一滩呕吐物。
男子姓王,这一躺,他再也没能醒来。
屋子里一片平静,没有被盗窃抢劫的迹象,也没有任何古怪的气味。
究竟发生了什么?
是故意伤害还是交通事故
王某,山东汉子,在江北区庄桥一家工地开了一家小店,平时一个人住在工地宿舍。
5月22日清晨,他被发现昏迷在宿舍里面,旁边有呕吐物。不幸的是,送医抢救后,他被确认颅脑重伤,已经脑死亡。
好好的为何会颅脑重伤?
屋子里没有被盗窃抢劫的迹象,这让民警很是疑惑。就在这时,民警得到一个信息:在前一天晚上8点到9点,王某曾和一名女子刘某外出过,两人并非夫妻,都有家庭。
刘某称,前一晚两人的确一起外出,路过东保公路费市村附近,王某曾被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后面撞倒了,现场还落下了一个电动车充电器。“当时他还好好的,后来我们就各自回家了。”刘某说,那辆撞人的电瓶车马上就跑了,因为是晚上,她没看清骑车人长什么样。
王某的颅脑重伤是交通事故引起的么?还是另有其他隐情?
一辆“奇怪”的电瓶车,嫌疑最大
江北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庄建军接到江北分局刑侦大队的通知,匆匆赶到庄桥派出所。庄建军和队员兵分三路,一张调查的大网就此展开。很快,案件的性质得到了明确,交通逃逸事故。
“晚上8点多在东保公路上逛,往庄桥费市方向走。”根据刘某之前的供述,庄建军判断,事故发生晚上8点到9点之间,路段在东保公路费市村附近。
可是,时隔一天,事故现场已无任何痕迹,又是农村道路,没有路灯,没有直接监控。
怎么办?从附近的监控入手。
随着事发地周边监控点位图逐渐明确,事发地周边的道路和监控情况,连每个路口、每个监控之间的距离都一清二楚。
在东保公路邵余村路口的监控探头中,大家发现了王某和刘某的身影,两人先后在5月21日晚上9点04分和9点16分两次经过路口,且方向相反。
这样一来,事故发生的时间得到进一步缩小。而这个时间经过的电动车也成了重点的嫌疑对象。
东保公路邵余村路口和费市家园两个监控点相距660米。
在这两个监控中,民警发现一辆电动自车速度有点快,在第一个监控时,他超过前面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车,但在通过第二个监控时却远远落在后面,并且这段路程用时1分20秒,大大低于先前的车速。
这辆电动车的嫌疑迅速上升。
“天网”描绘出肇事逃逸车辆轨迹
20到35岁之间,身高一米七到一米七五,电动自行车周边有金属包围—很快,嫌疑车辆和驾驶员的图像便装进了庄建军和队员们的脑海中。
沿着这条线索,民警前后延伸监控,从江北工业B区海川路与庄洪路口到冯苏村口,前后查看了21个监控,发现嫌疑电动车从庄洪路上的企业下班,驶回苏冯村的家中休息。
这样一来,企业和苏冯村成了找出嫌疑车和人的落脚点。就在这时,海川路庄洪路路口的高清探头很清晰地拍到了嫌疑车和人。民警找出,嫌疑人是在庄洪路上的一家印刷厂出发的。
果然,在对这家印刷厂人员排查中,民警发现,一名年轻男子左手上有新的刮擦伤痕,且样貌与照片对比后非常相似。
民警上前一盘问,得知男子姓林,暂住在苏冯村。
林某很快交代了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随后,民警在其姐夫位于洪塘赵家洋村的家里,寻获了被藏匿的肇事车辆。至此,案件成功告破。
才来宁波十天,不料就撞出人命
25岁的林某是贵州人,事发前10天才来到宁波,肇事的电动车是姐夫借给他的。
林某交代,事发当晚9点,他骑车下班回家,车速三四十公里左右。经过事发路段时,没有路灯,他突然看到前方有两个人影。他赶紧刹车并往左打方向,可是距离太近了,他撞到了其中一人的左腿上。
林某连人带车甩了出去,衣服擦破,左手手臂和左腿膝盖也都擦伤了。他感觉到那行人也被撞倒在地上,但他不敢回头看。在地上躺了几秒钟,稍稍回神后,他赶紧扶起倒地的电动车跑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这样撞了一下,居然会这么严重……”
被撞的正是王某。
而刘某也说出同样的说法,王某被撞倒后,躺了几秒钟后自己坐了起来。她问他怎么样,王某说没事,只是头有点晕,然后就自己站了起来。
眼看电瓶车跑了,两人就往回走了。
在回去的路上,刘某还多次问王某要不要去医院,可王某都觉得没事。即使在回到家,刘某还打电话给王某,得到依旧是没事。
可谁也不知,当时王某是后脑着地,颅脑已经严重损伤。
半夜里,他可能觉得难受,还自己拿脸盆呕吐。直到第二天被发现,他躺在地上昏迷不醒,最终确诊为脑死亡了。
“如果他及时被送到医院,这样严重的后果就完全可以避免了。”庄建军连声叹息。
目前,林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本报通讯员 姚国栋 林静 本报记者 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