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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公司违法吸收数亿存款 业务员潜逃越南后自首
发布日期:2015-12-16 21:32:33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今年来,广东已从越南“猎狐”13名

  新快报讯 记者陈海生 通讯员刘国光 曾祥龙报道 曾以“高回报,零风险”为幌,在广州、深圳等多个地区违法吸收4000多名群众存款数亿元,江西明骏实业有限公司一业务员黄某潜逃越南几年后,于今年12月9日自首。至此,在公安部的精心指导下,广东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共从越南“猎狐”13名。

  2011年12月,广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江西明骏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公司涉嫌于2001年至2011年间,以“高回报,零风险”、“年利率10%至26%”为幌子,在广州、深圳等多个地区以预售该公司产品给客户为名,许以高额收益,与客户签订产品购买合同,违法向4000多名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数亿元。

  其中数百名老年投资者,瞒着家人亲友,签订投资协议,将终生积蓄甚至“养命钱”投入到这家号称“中国养老产业第一企业”的公司。该公司业务员黄某于2005年至2011年间,吸收多名客户进行投资,并从中获取投资款巨额提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黄某潜逃越南。

  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系列行动开展以来,广东警方坚持一手抓缉捕,加强与境外执法机构联络,主动出击。同时,办案人员多次向黄某的家属亲友开展上门规劝工作,摆出主动投案自首的正反面案例,终于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经不懈努力,在境外过着东躲西藏生活的黄某,于2015年11月主动将亲笔所写的《投案自首意愿书》寄达办案单位,表达愿意回国投案、希望得到宽大处理的意愿。

  2015年12月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黄某从越南经过中越边境进入我国广西东兴口岸,向守候在这里的广东省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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