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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福建一村民阻碍选举获刑 涉暴力威胁民警
发布日期:2015-12-21 21:45:3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听闻有投票点发生冲突,村民张某竟跟着起哄,将前来执行公务的公安干警打倒在地。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21日披露,该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

  2015年9月,张某等人在上杭县古田镇某村祠堂投票点进行村两委选举投票,得知另一投票点发生冲突后,便迁怒于在祠堂选举投票点维持秩序的古田派出所民警林某等人,不仅不听从林某的劝说,还对林某进行威胁、谩骂。在林某驾驶警车离开被停放的皮卡车挡住之时,张某等人又上前围住警车,拍打警车并威胁谩骂民警,张某更是持起路边木棍捅警车驾驶座上的林某,致其头部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采取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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