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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借贷不还朋友反目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发布日期:2016-04-01 10:48:18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补充,对于弥补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不足问题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民间借贷始终处于“暗箱操作”,缺乏担保和监管,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且操作不规范,存在较高风险,很容易发生经济纠纷。近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通过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地做调解工作,最终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冯某与赵某一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客车,首付30万元,两人均摊15万元。因资金不足,赵某为了支付15万元首付款而向冯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了欠条,事后,赵某一没有及时偿还该笔借款。借款到期后,双方为此发生纠纷。2016年1月13日,冯某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赵某一归还借款共计人民币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读卷宗发现冯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该案具有调解的基础。于是,承办法官从法律、人情等多层面、多方位对双方进行辩法析理,释明欠条的法律效力。在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赵某同意与冯某协商解决此事,并保证主动履行还款的义务,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 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息诉止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降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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