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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起贪念购买假币 变冥币方知被骗
发布日期:2016-04-07 09:24:5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4月5日,永寿法院宣判了一起用冥币冒充假币予以销售的诈骗案,被告人冯小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害人丁艳艳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几被告人遂骗被害人说他们手中有一批假币,可以“以假乱真”,并用真币冒充假币让被害人使用,被害人见使用后足以“以假乱真”,便用68000元现金购买了60余万高仿的人民币,回家后,发现高仿人民币实为冥币,遂报警。被告人冯小志因系从犯,有自首、积极退赃、如实供述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其余被告人(另案处理)也受到了法律制裁。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行为准则,被告人的诈骗行为固然可恶,但被害人也应从中得到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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