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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波:须臾不忘党员“第一身份
发布日期:2016-04-08 09:33:38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朱波:须臾不忘党员“第一身份”发布时间:2016-04-07 14:01 星期四来源:七一社区古往今来,国人始终一向强调忠诚,国家大臣需忠诚于国君,忠诚导致信任,信任才能委托重任。“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应该就是一个国家对民众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党对一名最普通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但在现实当中,往往存在有人拿了国家的薪水却不好好替国家干活,甚至于对党不忠,这种“食君之禄,却不忠君之事”是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党所痛恨的。 媒体报道,湖北省某市一个镇政府的王某某等8名党员干部为了出入境方便,却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工作单位填的是“个体户”或“无业”,游山玩水回来后,却将旅游费用拿到镇财政上报销。实在是打心眼里不拿党员身份当回事。 正如《隐瞒党员身份是心中无党的表现》一文所指的那样,一些党员干部,组织上让他交党费,嫌多;过组织生活,嫌烦;讲规矩纪律,嫌严……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言及党的政治原则,口无遮拦;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时,习惯跑偏;明明违反党章党纪党规,却不以为然……所有这些都是没有党员身份意识的具体表现。 更有甚者,有的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上信奉“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在组织生活中信奉“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在执行政策时信奉“遇到黄灯跑过去,遇到红灯绕过去”,“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在人际交往里信奉“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这些“潜规则”无时不在践踏党的纪律,破坏党的规矩,成为腐蚀党员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必须依法彻底地予以铲除。 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整风运动”对党员干部的纪律问题就强调,“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非执行不可,孙行者头上套的箍是金的,共产党的纪律是铁的,比孙行者的金箍还厉害,还硬。”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对党员干部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干部就要有担当,不能只想揽权不想担责。” 对于一名党员来说,从入党的那天起,都面向党旗进行过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这是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根本政治要求,也是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政治素养。 须臾不忘党员“第一身份”。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是要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始终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始终爱党、忧党、兴党、护党,对党绝对忠诚、永远跟党走。同时,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挺在前面,这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唯一考验。如果每个党员干部都不按纪律规矩“出牌”,而且上行下效,整个社会其不就乱了套了。所以,党员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条“红线”和“底线”来遵从,并常态化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另外,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经常性“身份提醒”,念念“紧箍咒”,引导党员干部对自己的“基本身份”全面检视,尤其是在大是大非和权力诱惑时,要扪心自问“心中有没有党?还记不记得自己是个党员?”千万别学湖北的王某某等8名党员干部,为了“旅途愉快”或一己之利,竟然跟党组织“藏猫猫”、耍小聪明,到头来,只能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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