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专偷电瓶车低价卖 男子多次盗窃获刑罚
发布日期:2016-04-25 09:26:42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中年男子陈某是一名普通装潢工人,有一技之长的他却不安于现状,反而企图通过旁门左道不劳而获,最终该名男子因自己的贪婪而锒铛入狱。

  2014年12月19日上午,陈某行至宁国市区某街道处时,看见一辆停放在此处的电动车,陈某抬头观望,见四周无人便起了贪念,将电动车盗走,后以低价销赃至废品收购站。不劳而获的快感使陈某感到兴奋,尝到甜头的他再次伸出了罪恶之手。2014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10日,陈某以相同的手法窃得两辆电动车,并以低价进行了销赃。事发后被害人纷纷报案,企图瞒天过海的陈某盗窃的事实终于败露。

  宁国市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共计497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多次盗窃,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最终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安徽省宁国市法院)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