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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山东:1900余万国有资金保住了
发布日期:2016-04-27 15:37:36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村委会已经和我们26户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政府就应该按协议给我们发放补偿金。”3月17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中央商务区丁家村,一位村民手拿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向历下区检察院干警说道。

  2015年底,历下区中央商务区集体土地地上物征收指挥部在审核地上建筑物征地拆迁补偿情况时发现,在奥体西路以东丁家村的2万余平方米土地上有26户村民建的建筑物,在这些建筑物建成之前,该地块已经征收为国有。但是,丁家村村委会又和这26户村民签订了关于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协议,村民们正在等补偿款下发。根据协议,补偿款金额共计1900余万元。征收指挥部将该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作了汇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向历下区检察院通报了情况,并希望该院出面妥善处理该事。

  随后,历下区检察院安排4名干警组成工作小组,专门处理该事。为验证补偿协议的真伪,干警们让村干部拿来村委会的印章,与补偿协议上的章印进行比对。之后,干警们按照补偿协议上的签名,找到村民本人,逐一核实。

  “村委会和你们签订的补偿协议确实不假。”经过验证,干警们确定了补偿协议的真实性。

  “既然补偿协议是真的,那就生效了,政府就该兑现我们的补偿要求。”“如果拿我们的财产不当回事,我们就去找上级政府讨要说法。”听到这话,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和干警们讲起了“道理”。

  “大家不要激动。”工作小组负责的干警解释说,2009年这块地就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了,当时政府已经对该地块上的建筑物进行了补偿,现在该地块上的建筑物系征收为国有土地后的违章建筑,不能重复进行补偿,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按协议发放补偿金,就会造成国有资金的流失。

  听了这话后,又有村民提出:“我们盖房子,毕竟花了钱,多多少少也该给我们一点儿补贴吧!”

  “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不应进行重复补偿,所以你们的补偿诉求不能得到支持。如果通过签署无效的补偿协议,重复获得国家补偿款,你们可能涉嫌诈骗罪。另外,区政府、指挥部以及村委会有关人员可能涉嫌渎职等犯罪。”工作小组负责的干警继续耐心地给村民们解释。

  通过工作小组干警们的解释和说服教育,26户村民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提出放弃对违章建筑物的补偿要求。

  “现在,我再给大家讲几个案例。”工作小组负责的干警趁热打铁,针对被拆迁户对有关政策理解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结合在拆迁过程中虚报冒领拆迁过渡补偿金受到法律制裁的具体案例,教育引导被拆迁户遵守法律,依法提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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