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诉“中国第一狗仔卓伟”讨名誉权败诉 |
发布日期:2016-05-18 08:56:3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卓伟的主观评价确有不当。卓伟称自己是根据其所知的事实发表的主观评论,但是能否给汪峰扣上“赌王先锋的帽子”值得商榷。二审法院认为,“虽然该主观评论的用词较为尖锐且带有夸张的成分,但该主观评论所依据的基础事实是真实的。此外,“赌坛先锋”仅系涉案微博中的标题,标题所展示、传达给公众的内容相对有限,而涉案微博的内容及相关链接页面中并未有与“赌坛先锋”相关的论述,仅仅依标题中的词语难以认定构成诽谤”。但是,周雷律师认为,赌坛先锋本身已经属于完整的表述内容,意味在赌界成为积极和活跃人士,并成为赌博界的领军地位之人,才可以成为先锋。而二审法院则淡化了四个字的内容含义。
对于公众人物的人格权保护要重点考虑侵权人的主观恶意因素。二审法院认为,“赌坛先锋”一词通常应视为对人的非正面评价,但在认定某行为是否构成侮辱问题上不能简单地将侮辱等同于适用贬低性词汇,而应区分公众可接受范围内的评论与恶意侮辱的合理界限。并且强调,卓伟关于“赌坛先锋”的措辞虽然尖锐,但仍在个人主观感受范围内而非带有恶意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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