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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房客拖欠房租“失联” 更换门锁辱骂房东
发布日期:2016-05-23 08:42:56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本报讯 (记者 龚伟芳) 一年半前,市民刘先生将西航花园的一套单元房屋出租,房客入住半年后就欠房租。今年3月刘先生上门讨要房租时,房客以不在家为由拒绝他进门。事后甚至将门锁换了,还通过短信和微信辱骂他。

  2014年12月,刘先生通过小区的求租广告联系上了赵某,两人在当月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约定每月房租850元,租期为一年,押金2000元,租金按半年支付,当时赵某支付了5000元租金后就搬进了刘先生家的单元房。

  刘先生说:“可是到了去年5月,第二次交房租的时候,房客的态度就变了,说话没有之前那么客气,而且一直找理由推托,我就想上门找他谈谈,可是每次他都以不在家为由拒绝,去工作单位找他,他也一直不出面。” 刘先生通过电话向房客索要拖欠的房租,直到7月份,房客才续交了5000元,此后又补交了2000元租房押金。

  去年11月,他又接到了物业公司的催费电话。因为房客拖欠物业费、暖气费,等结清了费用才能恢复用电。刘先生与物业公司协商后,给房客恢复供电,但是房客心里不痛快,仍然拒交物业费和暖气费。时隔半个月后,物业公司再次给房客断电。

  这次房客主动找刘先生讨说法,让他赔偿因停电造成的各项损失,同时还以此为理由拒绝继续支付房租,甚至因此通过短信和微信辱骂刘先生。

  原本以为租赁合同到期,这些麻烦就没了,没想到房客提出,合同内有一条“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的条款,以此提出续租要求。

  无奈刘先生只能答应,可是房客的辱骂和拖欠房租的行为并没有因此停止,今年3月,刘先生上门向房客索要2016年上半年房租和2015年房客拖欠的物业费和暖气费时发现,房客更换了门锁,电话也不接,甚至门口还摆放着他家储物柜里的木板。

  刘先生于是向西航社区和新筑派出所求助,等待工作人员和民警找到房客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对此,西安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徐茜表示,刘先生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提存,然后在民警、社区干部或邻居的见证下,全程摄像,将房门打开将屋内物品搬出,并详细记录,寄存到某处,以免日后再发生纠纷。返回腾讯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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