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法院新媒体榜:黑龙江高院厚积薄发夺桂冠 2016年06月15日 08:56 新浪司法 |
发布日期:2016-06-15 11:07:5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本周,名列“阳光法院新媒体排行周榜”前五位的分别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高法”、“@瓯海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频繁发生,此类案件多涉及海外地区,且一般涉案金额都十分巨大,一直是金融案件中的重大案件。6月12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66岁温州“大妈”戴某涉嫌非法买卖外汇一案,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在传统观念中,涉及金融诈骗和非法买卖的受害者一般多为年纪较大的中老年,然而本案中66岁“大妈”戴某却是主要嫌犯。自2008年以来,戴某通过在当地中国银行附近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金额高达2200多万美元,外汇涉及欧元、美元、日元等,在声称不懂法律的戴某看来,自己的行为似乎并未触犯法律。最终法院一审判处戴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8万元;缴获的现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瓯海法院”作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在6月8日就对该案发布了直播预告,并配图简要介绍了此案的内容,引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网友“CZ-pretty”评论:“本来我们老百姓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就颇少,相信看过这个栏目也能对大家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瓯海法院”凭此案一跃进入“阳光法院新媒体排行周榜”第四位,成为前五当中唯一一个区县法院微博。
此外,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本期周榜的榜首,除了案件直播之外,该微博常通过文字和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发布有关法律案件、常识等相关实用内容,并打以特色话题标签#龙法贴士#,深得网友喜爱,目前#龙法贴士#的话题阅读量已达到2559.7万次,讨论量达6.8万次,可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长期的积累厚积薄发夺得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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