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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即时快评】农妇“追凶”案 核心在“追责”
发布日期:2016-06-19 21:02:4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今天,曾经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河南农妇17年追凶”事件中,最后两名被抓获的嫌疑人齐好记、齐扩军故意杀人一案,在河南省项城法院开庭审理。1998年1月30日,项城农妇李桂英的丈夫被同村的齐金山等人伤害致死。案发后,5名嫌疑人销声匿迹。17年间,李桂英自学法律,花费几十万元、辗转十几个省市追凶。根据她提供的线索,4名嫌疑人归案。自去年被媒体报道后,当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最后一名嫌疑人也在2015年12月落网。

  去年11月间,李桂英追寻杀夫凶手的故事被媒体广为报道,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现在,犯罪嫌疑人悉数归案,法律程序也已经开启,事件貌似有了圆满的结局。然而,在慨叹李桂英坚持不懈追寻凶手的同时,也有许多问题引发人们的思考:为什么在事发的当时,公安机关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凶手逃匿?为什么本该由国家司法机关承担的职责,却要由一个家庭、一名女性独自承担?

  回顾一下媒体的报道,人们多少能知道一些当时公安机关办案的态度,在案发后,李桂英曾去询问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情况,得到的回答竟然是“你有线索,我们就去抓”。但当李桂英提供线索时,回答又是“不能李桂英说一个线索,我们就去抓人,我们的经费和警力都不够”。在逃亡过程中,有嫌疑人回乡办理二代身份证,公安机关居然没有发现,为其正常办理,错过了破案的机会。

  一件看上去并不复杂的案件,屡屡错过破案机会,终于使得李桂英自己走上了追凶之路。人命关天,如此推诿、冷漠和麻木,不要说受害人家属,就是旁观者也感到心寒。这究竟是工作作风懈怠所致,还是别有原因?都需要追责来进一步判明。

  “农妇追凶”这一事件造成的影响,远不是对嫌疑人进行审判、定罪就能消除的。当初司法机关没有尽职尽责,带来的是人们对执法者能力与公信力的怀疑,显然,下一步的追责才是问题的核心。

  追责了,才能回答以上诸多“为什么”;追责了,才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追责了,才能让玩忽职守、不作为者付出代价,才能让农妇李桂英耗费的人生与金钱得到补偿,也才能让公众放心,知道司法机关有着自己的纠错能力,能正常恪尽职守;追责了,才能让纳税人感到,自己的钱没有白花,国家机器,是可以维护个体的利益与安全的。

  现在,项城市公安局明确表态成立倒查组,追究不同时期相关人员的责任。希望负责追责的人员一定要明白,这次不是为了惩罚谁、回应谁才去追责,这次,就是为了表明,要获得人们的信任,公安机关本身就要认真。不良的影响,需要靠认真的态度去消除。

  在本报对李桂英的专访中,李桂英谈到一个细节耐人寻味,那就是“全国各地包括北京、南宁、山东、安徽等很多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都来找我,让我给他们出主意。一天多的时候有三四拨,半年来,差不多有几百个人找过我”。

  李桂英追凶成功了,吸引了许多人来寻求帮助。但说句实话,即便自学了许多法律,即便在实践中拥有了诸多经验,但李桂英个人,是无法承担如此之多的法律帮助的,真正能为这些求助者提供帮助的,还是司法机关、法律工作者。

  求助者如此之多,说明正规机构提供给人们的司法帮助显然是不够的,如何发挥正规渠道的作用,如何让更多的人找到寻求法律支持、援助的途径,让公安机关能够真正起到服务人民、保护守法者的作用,依旧任重而道远。对这次事件的追责,应该看成是一个回归正途的起点。

  有了这个起点,许多人才会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除了靠自己,也可以靠司法机关,靠法律发挥作用。

编辑:sfedito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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