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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台“太阳花女王”承认介绍他人卖淫被判6个月
发布日期:2016-06-30 11:40:0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太阳花女王”刘乔安依被控与室友钟宜姿、“戴姐”戴君仪介绍岛内女子赴岛外进行性交易,涉嫌妨害风化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9点半,判刘乔安6个月、缓刑2年,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另支付公库16万元;戴君仪2年8月,得易科罚金;钟宜姿1年2月、缓刑2年,得易科罚金,支付公库40万元,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刘乔安被控二度媒介性交易,其中,去年5月19日到21日她介绍一名岛内女子到澳门,与澳门籍的男子进行性交易,事成后,获得14万元。

  法院开庭时3名被告均认罪,请求依简易判决程序。刘乔安说,她已考取初级芳疗师证照,下月要晋升中级芳疗师,也和友人在找地点开业。

  她表示,她是签约艺人,每周一到周五可配合作公益活动,称因一时贪玩犯罪,请求法官能判决可易科罚金的轻度刑,如要她捐公益,可捐15万元到20万元。

  共犯钟宜姿表示,已找到文创业的正当工作,且负债200万元,请求法官轻判。主嫌戴君仪也向法官求情,指自己罹癌,请求轻判。

责任编辑:郑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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