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入律师行的新人,庭审当是最佳的学习场所,法庭之上,前辈法律人的一言一行都是一窥真功夫的好路径,近日的一场庭审便受教良多。
案件是一起定作合同纠纷,不算复杂疑难。原被告双方签订过一份模具加工协议,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制作模具一套,协议签订后被告即应预付50%款项,同时协议约定被告确认图纸、材料后方可开始制作,且交付时间也需协商确定。经催款后,原告起诉,主张其已按照约定完成模具的制作,要求被告支付全部款项。
本案前期管辖权异议开过一次庭,而后第一次庭审原告只提交了涉案的加工协议,我方代理被告抗辩称未确认过图纸、材料、交付时间,合同从未履行也不具备履行的必备条件,且原告没有完成模具制作和交付模具的证据,其要求被告支付全部款项没有正当理由。法庭以系案件审理所需,认为原告应当补充证据,于是就有了近日的第二次庭审。第二次庭审前,我们收到了原告提交的没有证据目录的补充证据,主要是一份生产加工安排表和几封双方对“模具加工”的往来邮件。
此前开庭时原告律师来自S市,我们律所在B市,本案法院位于地理位置居中的W市。大概是因为反复往返实在颇费精力和成本,S市的律师此次没有出庭,而是增加了一名W市当地的T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
庭审开始后,由于法庭陈述与第一次庭审笔录矛盾冲突、无法说明邮件具体信息和证明目的等原因,T律师请求与未到庭的律师沟通核实,法庭前后三次休庭。断断续续地庭审中,对于邮件证据,当法庭提出要求现场演示邮件状态的基本要求时,我大体能体会到都没有携带电脑到庭的T律师的难堪。
颇为尴尬的庭审结束后,师傅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了一段话,“你该以此为戒,或许只是代人出庭,或许确实时间很紧,但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律师行该有的坚持。做诉讼,是否用心,庭审最能见分晓,准备六分,庭审能表现十分的是天才,往往准备十分,庭审大体表现六分,但准备了十分则是尽了心尽了本分,你可以问心无愧,说直白些,拿了人家的钱心里不会亏得慌”。
回想起庭前师傅要求对对方补充提交的加工安排表的每个工件的零部件一一比对,对每封含混不清的邮件认真解读核对,其实这两份证据于定案而言都并非关键直接的证据,即便不做或者只是大致熟悉一些,对查明事实也不会有大的影响。两相印照之下,师傅说的用心和无愧不是没有来由的。
庭审之上,场面的尴尬实际于我方而言无异于一种轻松,我不经意地流露出笑容,自觉不甚明显,未料师傅洞若观火,“开庭的时候笑了吧,庭审要严肃,对方难堪,你更不能笑,法庭之上轻视同行不只是不尊重对手,也是对律师职业的不尊重,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国徽之下,一举一动露着轻浮,很不好,要记住”。当头一棒,惊醒梦中人,说实话,当时的笑还没有低劣到讽笑对方,大抵七分看戏、三分得意,但这也足以把挂在嘴边的“法律人当信仰尊重法律”的说词踩在脚底,再想起毕业时,梁慧星先生“做有尊严的法律人”的叮嘱,何止是赧颜而已。
庭审前准备时,对于原告逾期举证的问题是否要与法官做程序上的交锋,心里是嘀咕的,此前庭审法官其实已经显现了更重视查明事实的态度,争和不争,结果其实心里已有判断,这种情况是否要争,师傅说“争是本分,不争是自我放任,庭审交锋,法官不会记恨你,相反会尊重你,因为这也是你对他的尊重,专业人说专业话、做专业事,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应有之义”。事后验证,法官确是以尊重回应了我们对他的信任。
写了不少,还一次都没有点题,按作文的标准,或许该是跑题的文章了。其实,时下“工匠”这个老旧的词汇火了起来,不是无缘无故的,这年头,各种风太多太大,人们好像都已触不到地。律师这个不产实物的行当更是飘飘忽忽,然而,作为入行不久却深爱此行的新人,实则深深觉得律师就是个匠人行当。工匠精神,不是什么玄乎的神词,大体是要谋实事,做实事,靠真本事吃饭,不靠卖嘴皮吃饭,讲憨厚,讲理性,讲用心,讲技艺,透着智慧和实干的结合,摒弃些浮夸和空谈。
工匠做事,堂堂正正,显着扎实的功夫,透着坦荡的正气。工匠之间,切磋探讨,真刀真枪的比划,无论承让抑或领教,场上场下都有气度有尊严。
说了一通空话,但这些却可大致印证到这一次小小的庭审中,印证到师傅的提点中。希望律师行刚起的这阵工匠精神之风,不会又只带来一堆风口上的偶蹄类哺乳动物,多少能产生一批新生代的律政匠人,更加期盼自己能够在风过之后,站在这群匠人当中,一同去打造一颗如玉法心。(来源:无讼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