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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网约车规范》:网约车或不能在机场、火车站揽客
发布日期:2016-08-03 09:24:12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交通部《网约车规范》:网约车或不能在机场、火车站揽客 (原文标题:网约车或不能在机场、火车站揽客)

  交通部昨日在其官网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意见稿》指出,驾驶员业务素质与培训、服务仪容、服务用语和言行举止应符合GB/T 22485中的相关要求。能够熟练使用预约服务驾驶员终端应用程序。
  ■手续
  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员应随车携带证件
  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员应随车携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必须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
  在安全监管方面,网约车运营期间应实时采集驾驶员人像等个人生物特征数据,与驾驶员上传身份资料进行对比,确保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平台客户端应用程序必须配备“一键呼叫”功能,乘客遇紧急情况使用时,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向网约车经营者自动发送。
  ■揽客
  在允许停车地点等订单,不应巡游揽客
  关于运营服务,《意见稿》提出,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收到订单信息后,网约车经营者采用派单机制的,应通过驾驶员终端确认接单;采用抢单机制的,可根据自身情况应答接单。
  约车成功后,应主动与约车人或乘客确认上车时间、地点等信息。对于即时用车服务,还应告知自身位置及预计到达时间。根据订单信息,按约定时间到达上车地点,在允许停车路段候客,并主动与乘客联系,双方确认身份。乘客上车后,向网约车经营者发送乘客上车确认信息,并提示可使用客户端应用程序中的车辆位置信息实时分享功能。
  ■运营
  选择合理路线,不得绕路,不得中途甩客
  运营过程中可根据网络服务平台规划线路或乘客意愿选择合理路线,不得绕路,不得中途甩客。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乘客提供相应本地出租汽车发票,集团用户统一开具或者约车人、乘客另有要求的除外。乘客下车时,提醒乘客可使用客户端等,通过匿名打分和意见反馈等方式对本次服务行为进行评价。
  ■失约
  乘客迟到 司机应至少等候10分钟
  《意见稿》介绍,车辆不能按时到达约定地点时,驾驶员应提前联系经营者重新安排车辆,若已接近用车时间,经营者应致电约车人或乘客表示歉意并说明情况,请求其等待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遇道路、气候、驾驶员身体、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及时向经营者说明原因,经证实并向乘客说明后可不视为拒载或甩客。
  乘客未按约定到达上车地点时,驾驶员应与乘客或经营者联系确认,等候时间可按照双方约定,一般应不少于10分钟,超出约定等候时间乘客依然未到达,应与经营者联系,经同意后方可离去。
  此外,发现乘客遗失财物,驾驶员应主动联系约车人或乘客,设法及时归还。无法联系的,应及时联系经营者或有关部门处理。
  ■安全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网约车经营者先赔
  征求意见稿对投诉处理也有明确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接到乘客投诉后,经营者应在24小时内处理,5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据新华社 人民日报客户端
  焦点1:网约车市场会不会形成一家独大?
  不能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也不得排除和限制竞争
  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1日就深化出租车改革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从明确管理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详解出租车、网约车改革新规。
  文件明确,无论是传统出租车还是网约出租车都要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包括服务设施,法律法规和标准,也包括信用、信息、诚信体系的建设。
  刘小明说,作为网约车不能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也不得排除和限制竞争,因为只有通过正当的竞争、正当的价格才能真正实现市场上的优胜劣汰。
  焦点2:乘网约车,个人信息如何保护?
  平台不得违规采集、泄露乘客个人信息
  新华社电 网约车作为新业态,平台掌握了大量参与方的信息,所以平台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的个人信息以及事关国家安全的一些信息,改革在这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说,为了加强网约车服务所涉及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改革从四方面规定:
  乘客对于网约车平台个人信息的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有知情权。
  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采集信息的使用必须要符合其服务的目的,不得超越范围使用。
  除了国家机关依法可以调用数据以外,网约车的平台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乘客的相关信息,也不能泄露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的相关个人信息、生成的相关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不得外流。
  刘小明说,除此之外,改革对于网约车标识、计程计时方式、促销奖励方案提前公告、租价机制等都做了调整,调整的过程中有宽有严,原则是更适应于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
  焦点3:传统出租车会带来哪些变化?
  传统出租行业通过“互联网+”转型升级
  在传统出租车改革上,新增的经营权要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现在已经是无期限的或者是已经实行有偿使用的,各地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方案,积极、科学、稳妥地实现过渡。
  刘小明说,在经营权过渡方面,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的标准或定额任务,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减轻驾驶员的负担。同时通过“互联网+”,实现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转型升级。
  另外,《指导意见》明确给予网约车合法的地位,明确了平台公司应该承担承运人责任。同时,车辆和驾驶员都有一个基本的准入条件,而且必须要依法规范经营行为。《暂行办法》对网约车的平台、公司、驾驶员、车辆依法实施许可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规范。
  刘小明说,改革的过程中体现了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出租汽车的错位经营,逐步实现这两种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
  “近两年的专车实际发展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过约的车和来的车不一样,驾驶员也不一样的问题,因此带来很多服务上的纠纷和问题。”刘小明说,对网约车要规范经营的具体行为,经营者要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的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一致性。
  因为网约车是跨业态,不光是交通运输,还有信息、支付以及其他方面,所以要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构建一个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模式。
  焦点4:“份子钱”还会不会是沉重负担?
  首次调整“份子钱” 避免层层转包
  新华社电 随着国家出租车改革方案近日出台,我国30多年来固化的传统出租车“份子钱”利益蛋糕面临调整。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1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要从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规范承包经营方式等四方面改革出租车“份子钱”,健全出租车行业利益分配制度。
  “份子钱”是经营承包费的一种俗称,各地情况不一样,主要包括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补贴、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等。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各地出现了一些出租车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利益固化的问题。
  刘小明说,“份子钱”的改革体现在四方面:一是取消经营权的有偿使用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份子钱”,同时也营造了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新老业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规范了承包经营的方式。对于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必须要取得个体从业者的资格,要直接去从事这项工作,避免中间转包。
  “有些城市还有包五辆车,再找五个司机开这五辆车,层层分包,带来中间的食利层。”刘小明说,个人可以从事出租汽车服务,但必须首先是从业人员,改革要避免层层转包的情况。
  三是建立“份子钱”的集体协商机制。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平等协商,行业协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司机。“政府在这中间要有所作为,企业成本上升了或者利润降低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刘小明说。
  四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革利益分配的方式,构建利益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刘小明说,要明确利益分配关系,哪些是企业拿的,哪些应该是司机留下来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样的劳资关系就更和谐一些。
编辑:sfeditor5
文章关键词: 交通部 揽客 约车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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