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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的哥捡醉汉钱包 盗取万余元被判7个月
发布日期:2016-08-04 08:42:2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本报讯(首席记者谢斌实习生付鲜宣)乘客醉酒下车,将钱包遗留在座位上,出租车司机吴某不仅没有归还,反而在发现银行卡密码后,取走13600元。近日,吴某因信用卡诈骗罪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莲湖区检察院指控,1月25日晚9时20分,朱某酒后在纬二十九街乘坐吴某驾驶的出租车到团结西村。朱某酒醉下车,吴某在副驾驶捡到朱某钱包,内装现金900元和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吴某在钱包内发现银行卡的密码,遂从4张银行卡中合计取走13600元。2月25日,吴某投案,并退缴赃款1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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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湖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13600元,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自首,且退缴了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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