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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被疑记花账 大排档老板伤人获刑
发布日期:2016-08-08 11:26:5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 因被客人质疑记花账,大排档老板王某武、王某军两兄弟和一桌客人发生争吵后互殴,王某武在持铁钎追赶过程中,扎刺客人刘某背部,致其死亡。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三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武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王某军有期徒刑5年。

 

  案情   结账发生争执 老板客人互殴

 

  31岁的王某武和30岁的王某军系兄弟关系。2015年5月21日2时许,被害人刘某(男,殁年35岁)与王某等人在本市朝阳区小武基王村路“大连海鲜饺子城”门前大排档吃饭、饮酒,后因结账问题与老板王某军发生争执,进而与王某军、王某武发生互殴。

 

  期间,王某武、王某军先后持椅子、铁钎对刘某进行追打,王某武持铁钎扎刺刘某背部,致其受伤,后刘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在互殴过程中,王某军与另一名客人刘乙也被打伤。

  作案后,王某武、王某军先后被民警抓获。检方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诉讼中,刘某的父母、妻子、一双儿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80万余元。

  庭审   被告辩称自卫 法院不予采纳

 

  法庭上,王某武对罪名没有意见,但辩称他未故意持铁钎扎刺刘某,不应对其死亡后果负责。王某军则辩称,他未追打刘某,其行为系自卫,不构成犯罪。

 

  据两名被告人供述,2015年5月21日凌晨,有桌客人准备结账离开,王某军算出价格为421元,并表示收400元。刘某一方认为餐费太贵,与王某军发生争吵。刘某开始骂王某军,之后又突然起身边往地上摔扎啤杯,边用手打了王某军左脸一拳。王某军还手打了刘某右脸一拳,刘某一方的几名男女也开始围打王某军。

  王某军认准了刘某并用拳头打他,刘某跑向饭店南侧,正在店外干活的王某武拿起椅子扔向刘某等人。王某军从店外烤串处拿了一个铁箅子追赶刘某,随后刘某摔倒在地,王某军追上去用铁箅子打了对方头部一下,王某武也用椅子往刘某身上抡,对方其他人手持椅子过来对打。

 

  刘某再次逃跑,王某军在后边追,王某武手持一把约80厘米长的烤羊腿铁钎子也在追。跑了几步王某军感觉头晕,王某武让弟弟停步,自己继续追。

 

  王某武说,他边追边用铁钎子朝刘某乱抡,后来用右手握钎子,伸着胳膊朝刘某身体后侧戳了两三下,感觉有一下戳到了刘某。后来刘某继续向前跑,他就转身返回了。王某军说,后来他被堂姐拽回店门口,对方一男子过来还要打他,他让店里人报警,然后去了医院。

 

  对于王某武的辩解,经查,王某武持铁钎故意扎刺刘某致刘死亡的事实,有尸体检验鉴定意见、多名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明,该辩解法院不予采纳。三中院经审理,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武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王某军有期徒刑5年。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6万余元。

      文/记者 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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