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山东将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责任追究
发布日期:2016-08-12 08:49:0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央广网8月6日讯  近日举行的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会议强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问责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牢牢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问责追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这一实施细则目前尚未对外化布。(记者 桂园)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