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首次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法律文书 |
发布日期:2016-08-12 09:38:3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首次接受台方委托,协助台湾新北地方法院,顺利完成法律文书送达事项。
7月29日,赣榆法院接到江苏高院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法律文书的函件,要求赣榆法院协助送达李某诉张某台湾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婚字第371号离婚案“言词辩论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各一份。案件当事人男方为台湾人,女方为赣榆人,要求最迟在两个月内完成立案送达。
收到函件后,由于是首次协助台湾地区送达,赣榆法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专案办理。专办员第一时间与省高院负责人联系沟通,深入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和《区际司法协助案件系统操作流程》,按照规定快速对该案办理了立案手续,经过努力查找,迅速查到了受送达人的联系方式。
专办员与受送达人联系后,双方约定时间、地点,及时将法律文书进行了送达。送达后,专办员在系统中按规范要求,将扫描件回复给省高院,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将纸质件寄出。至此,我院首次协助台湾地区送达法律文书顺利完成,前后仅用时8天。
来源:赣榆法院 孙成志、刘尚岗
编辑:sfeditor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