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佛山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审判绩效
发布日期:2016-08-16 09:57:28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本报讯 (记者 张慧鹏 通讯员 孙楠)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上半年,佛山两级法院新收案件72264件,办结66919件,同比分别上升了13.7%和30.2%,结收比达92.6%,位居全省第一。

  佛山中院是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较早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法院。在充分保障合议庭和主审法官的独立裁判权的同时,处理好 “赋权”与监督的关系,实现放权不放任,案件质效大幅提升。2015年,佛山中院办结案件数较改革前增长了三成,一审案件发改率、信访投诉率等质量指标一直保持低位。

  为了避免在审判监督管理过程中内部行政权对审判工作的不当干预,佛山法院对审判监督和管理机制进行了重新构建,通过规范院庭长管理监督权限,彻底厘清“监督”和“干预”的区别。自2009年起,佛山两级法院就逐步建立了过问案件登记制度。

  在法院内部审判资源配置方面,佛山中院按照“案件分类型、法官分层级”的思路,合理配置人力和审判资源,化解法官办案压力。根据法官资历深浅、业务水平高低,对法官的审理权限和范围进行划分,既要做到快审快结,又要做到确保办案质量。佛山中院规定,凡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等高层级法官随机组成合议庭审理。

  佛山中院充分发挥了审判长联席会议、法官专业会议的咨询研讨职能和典型案例指引、案件质量评估的作用。今年上半年,佛山中院共召开审判长联席会议、法官专业会议113次,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每月公布法官审判质效指标情况。上半年,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85.05%,同比上升 3.12个百分点,信访案件继续保持递减态势。

  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以来,佛山法院内部挖潜,进一步扩大办案效率提升的空间,建立立审执衔接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实行执行案件的分流处理。据统计,佛山法院今年上半年执行案件结收比为86.68%,位列全省第一。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sfeditor3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