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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80后擅卖45万彩票被判2年 彩票店构成非法经营罪
发布日期:2015-06-25 16:20:15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法制晚报讯(记者唐宁)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也没有获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胡某租了一间小店铺,擅自收了一台彩票机自办起彩票店,开奖、兑奖,涉案金额高达45万元。今天上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胡某在朝阳法院受审。

  在法庭上,胡某表示认罪。

  胡某1986年12月出生,黑龙江人,初中文化。

  事发前,胡某在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的一间出租房内经营着一个彩票店。

  2015年1月29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朝阳警方刑拘,并于同年3月6日被批捕。

  检方指控,胡某在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的出租房内,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彩票累计金额达到45.14万元。

  上午9时30分,身材瘦削的胡某被押进法庭。他的家属并未到庭旁听。

  庭审时,胡某说话声音很小,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胡某供述,他经营彩票店有一个多月,机器可以出彩票,到时间就开奖,“可以自己玩,也可以别人玩。一共五张牌,押注一般在10元到600元不等。开业到现在差不多营业额40多万,中奖率挺高的。”

  胡某说,他的利润来自那些买了彩票没中奖的人,“此前没有意识到这是犯法的行为。”

  公诉机关认为,胡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较大,建议量刑在5年以上。但因其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又如实供述,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经休庭后,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

  案情揭秘 买彩票人称买3次中百元赔180元

  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晚上7时50分左右,胡某并未在店内,当时他的妻子小冯在店里经营。

  根据小冯在接受公安机关传唤时的证言称,她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去年12月来京。

  事发时,她正在丈夫经营的彩票店内干活,“彩票店开了有2个月左右了,我平时很少来,每天的营业额、每天的纯利润以及该彩票店是否具有相关资质等相关情况我都不知情,也没有问过丈夫。”

  小冯表示,一直以来,店都是丈夫在经营,她在家做饭看孩子,事发时,丈夫给她打电话让她去店里帮忙看着,他要出去办点事儿,“他交给我怎么开奖和兑奖,给我留了两千多块钱。”

  据当时前来买彩票的一名中年男子称,他在这家彩票店买过3次,中过100元,亏了180元,“我是在买酒回家吃饭的路上偶然间发现的,于是就买着玩玩,这家店上面挂了一个香河肉饼的牌子,玻璃门上写着彩票,即中即兑。”据一名常来该店买彩票的中年男子说,他家的彩票店有黑、红、梅、方、王等五种选择,黑、红、梅、方每种最低押10元,最高押600元,赔率是4倍,只有王的赔率是8倍,但最低押10元,最高押100元,每隔3分钟开一次奖。

  开奖前找彩票员打彩票,开奖结束后,找彩票员兑奖,墙上有电视,能显示投注机开奖情况。

  据了解,胡某在接到妻子电话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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