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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两男白天当保安夜晚变劫匪 凌晨抢劫打车人
发布日期:2015-06-25 17:37:36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董某、郭某二人是某公司的保安人员,本应以维持秩序、保障安全为己任。然而二人竟使用暴力手段,将一名路人挟持至保安宿舍进行打劫。昨天上午,二人因涉嫌抢劫罪在海淀法院受审(见图)。

  凌晨抢劫打车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23日凌晨,被告人董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在海淀区牡丹园北公交车站附近,使用暴力将醉酒后在路边打车的被害人薛先生挟持至刘某位于海淀区的保安宿舍内。后二人伙同被告人郭某以殴打、持刀恐吓等手段,劫取薛先生随身携带的现金人民币400元、银行卡及iPhone 6手机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500余元),并在胁迫薛先生说出交易密码后通过ATM机取款人民币3100元。次日,刘某在逃至吉林省辽源市期间,又从劫取的银行卡内取款人民币1万元。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辩称受胁迫作案

  昨天上午10时许,董某和郭某被法警带入法庭受审。据了解,二人均为90后,一同在某公司工作,是该公司的保安人员,郭某还是董某的班长。对于公诉人的指控,郭某当庭认罪,董某则称对于罪名没意见,但对于部分事实有意见。“我是被迫参与的,我没有想过要被害人的钱财。”庭审中,董某称其并未殴打被害人,也未将被害人强行架至保安宿舍。“虽然当时我手里拿着把刀,但是我没有威胁过被害人。”

  郭某则辩称,在董某、刘某二人将薛先生挟持回宿舍后,其正在睡觉,什么都没看见。“我醒来后才发现他们俩在打被害人,这时候他们就已经抢完了被害人的手机和钱包了,之后我用被害人的银行卡取了三次钱,但我没意识到这是抢劫。”而董某则反复称自己是受到刘某胁迫才这么做的。“是他用菜刀逼着我做的,我也没办法。”

  昨天法庭未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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