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江苏又一法院以“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案
发布日期:2015-06-26 10:20:45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没有地震、洪水,亦无战祸绵延,盛世中国却有“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而中止审案的法院。

  2013年11月,徐新林因职务侵占罪一审获刑1年9个月,涉案金额4万余元。江苏镇江润州区法院受理这起小到不能再小的职务侵占案,却两次“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审限的规定,被这个基层法院的“创举”轻松逾越。

  在2014澎湃新闻年度法治评选中,该法院因此获评“年度最任性政法机关”。

  如今,江苏的另一家法院—东台法院在审理一起涉赌案时,又以“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案,令人错愕。

  同样,在澎湃新闻求教何为“不能抗拒的原因”时,两家法院均避而不谈。

  庭审结束半年之后,浙江温州的商人谷加力和沈俊万万没想到,等待他们的是一份“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

  他们曾是“飞五游戏网”的两个核心成员,但在两年前,他们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江苏东台警方刑拘,至今在押。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近日获悉,东台法院5月21日作出的刑事裁定称,本案 “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暂不宜继续审理”,决定中止审理。

  “本案所有程序走都完了,也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中规定的‘不能抗拒原因’,这完全是一种人为的‘中止’。”本案的辩护人李晓明说。

  飞五网是一个游戏网站,旗下主要有斗牛、水果乐园、幸运骰子等游戏。网站由浙江五舞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温州人谷加力和沈俊是其核心领导。

  2013年6月,江苏东台警方将他们位于杭州的总部查封。谷加力、沈俊等人随后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刑拘。

  东台市检察院的起诉书称,飞五游戏网站设立了一系列游戏,并以“欢乐豆”为筹码供玩家投注赌输赢,“网站内存在大量的通过买卖欢乐豆赚取差价非法牟利的中间商”。

  东台检方认为,谷加力故意保留违规设立的“银行—用户充值”模板,实现欢乐豆的转账功能,使“银商”和玩家实现欢乐豆的交易变现;并在网站内设置一定的功能,供玩家和“银商”一对一交易,实现了网站的全部赌博功能。沈俊作为网站的最高决策管理层,在明知有大量欢乐豆交易变现行为时,未采取任何措施制止。

  据检方查证,飞五网共有注册用户131万余个,其中游戏签名含有“买卖欢乐豆价格”等字眼的用户近3000个。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飞五网通过多个支付平台共进入赌资3.4亿余元。

  除谷、沈二人外,另有4名“银商”被起诉,因其“向玩家、其他银商收购欢乐豆,卖出后赚取差价,为网络赌场的运转发挥赌资结算作用”。

  专家论证称不属赌博网站

  “我认为本案并不构成开设赌场罪,我做的也是无罪辩护。”本案的辩护人、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明接受澎湃新闻采访表示。李晓明的另一身份是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4年底,国内多位法学专家在北京就此案召开了论证会。与会专家认为,赌博网站的认定,是在网上成立开设赌场罪的必要条件。所谓赌博网站,是指网站本身具有虚拟货币额变现功能,或者在网站之外提供变现渠道,但飞五网本身不具备变现功能,也缺乏证据证明营运者和”银商“之间存在合谋,故此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论证还指出,飞五网是经文化部批准的具有“经营许可证”的网站,不属赌博网站,这也是其不符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的原因之一。

  李晓明表示,如果飞五网站的欢乐豆有兑换兑现人民币的功能,那就可能涉嫌开设赌场了。但飞五网站并没有这一功能,“玩家们之间的私下交易行为与网站无关,他们通过在第三方渠道进行的变现不能硬性加到飞五网站身上。”

  飞五网方面则强调,对于玩家打广告私下交易的情况,他们也采取了查封账号等手段以处罚,想杜绝这种情况很难。“很多游戏网站都会面临这个问题。”

  李晓明还认为,本案在侦办中存在多处程序违法。如“以欺骗手段冒充公司人员强行摘走服务器”,“强迫证人倒签文书时间”等。“违法取得的非法证据,都应依法排除。”

  “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2015年5月,也就是本案开庭约半年之后,东台法院作出了一份“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

  据澎湃新闻了解,裁定书引述的法律依据是刑诉法第200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表述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李晓明认为,所谓“不能抗拒的原因”,主要指地震、洪水等自然因素,但本案中并不存在这些问题。“中止就意味着这两个被告人将无限期地在押,这对被告人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刑诉法的有关规定。”

  不过,李晓明也认为,此案开庭时争议就很大,如今中止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江苏三级法院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

  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东台法院新闻发言人唐闻声则表示,本案承办人不在单位,“具体内容我不清楚。”

  当澎湃新闻提出与承办法官了解何为“不能抗拒的原因”时,唐闻声回答:“我想你即使联系上承办人,他(她)也只能这样说,凭法律文书说话。”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