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受贿一审判6年重审判5年终审判无罪 |
发布日期:2015-06-26 10:23:02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在被羁押了近3年之后,从化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原副局长邓国斌,近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终审改判无罪的消息。邓国斌在2012年8月份被抓,起初涉嫌的是受贿罪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该案经历了一审判6年、发回重审判5年之后,终审结果是无罪。终审改判的理由是认定邓国斌受贿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这一判决结果在广州地区法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并不多见。
疑疫苗“药死”500多只鹅 牵出裙带关系
2012年4月份,从化一名养殖户黄某报案称,他家养殖场饲养的540只种鹅突然死亡,怀疑是用了广州市联杰兴畜牧用品公司提供的疫苗导致。事件发生后,老黄与提供疫苗的联杰兴公司多次交涉未果,于是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后来引起广东省农业厅重视。
经省农业厅突击检查,发现存放在联杰兴公司冷库的疫苗缺乏审批手续,被定性为“假疫苗”。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不仅联杰兴公司几名负责人和疫苗上游供应商被抓,办案部门还挖出了疫苗提供方“背后的靠山”—时任从化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副局长的邓国斌,是联杰兴公司负责人邓亚锦的叔叔。
在该案一审中,邓国斌被控放纵侄子等人的公司出售“假疫苗”的犯罪行为,另外还在畜牧局的一些合作项目上收受承包商贿送的相关款项,被认定构成两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疫苗上游供应商被认定构成销售伪劣兽药罪,侄子邓亚锦等人被认定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也分别被判刑。
受贿5万证据不足 终审改判无罪
上述系列案件一审判决后,邓国斌、邓亚锦乃至疫苗供应商陈国伟等人纷纷上诉。该案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在重审过程中,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对从化市公安局送检的疫苗样本进行了检验,报告显示涉案的动物疫苗均无菌生长,试验用的鸭子全部健康存活。
2014年2月,“假疫苗”一案在从化法院重审开庭后不久,从化市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撤回了对陈国伟等人的指控。邓国斌案上诉后也被发回重审,在重审判决中,法院认为邓国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前提已经消失,故不构成该罪;但仍认定他有受贿5万元的行为,重审判决其有期徒刑5年。
邓国斌再次提出上诉。广州中院对邓国斌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二审后,认为行贿人陈某波通过江某文行贿邓国斌一事,虽然有陈某波和江某文的证言,但邓国斌一直否认。且证人江某文的说法反复,部分陈述与事实对不上。另外一些证人的证言则是听来的。本案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实邓国斌有受贿5万元的事实,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邓国斌有罪,故判决撤销原判,终审改判邓国斌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