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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环卫工求参保被辞退 官方:仅十几人要办
发布日期:2015-06-26 10:35:5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做了7年环卫工人,不仅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更因为多次要求单位办社保而被辞退?6月25日,福建厦门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环卫工人彭淑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两天前,因自己多次要求单位办理社保,小组长在电话中解雇了她。

  枋湖社区居委会一名负责人则表示,该社区共有182名环卫工人,大部分是外来人员。其中只有十几人为孩子读书才要求参保,大多数自愿不和单位签合同办理社保。因为“签合同后缴纳社保需要个人负担一部分资金”。 而彭淑红被辞退是因为工作偷懒多次违纪。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雪霏表示,即使环卫工人自己承诺放弃签署劳动合同,也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员工投诉:多次要求签合同办社保遭拒

  彭淑红今年40岁,与丈夫育有两女一子,2008年随丈夫一同从老家江西前往厦门务工。经老乡介绍,她进入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居委会成为一名环卫工人,丈夫目前在当地一家公司当保安。

  彭淑红说,一开始,对于单位不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社保的事情,她并没有异议。直到三年前带在身边的小儿子该上小学了,她才了解到,在厦门,父母一方必须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外来子女才能入读公立小学 ,否则只能进入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读书。自那开始,她便向单位提出签署合同办理社保的要求。

  “

  单位一直没有理我,前两个月他们通知我说可以办理社保了,但是需要自己负担全部的资金 ,我也没同意。”彭淑红说。

  枋湖社区居委会另一名环卫工人杨荣慧告诉澎湃新闻,自己在枋湖社区工作两年多,也没有签合同办理社保,不过是自愿放弃的,因为自己48岁了,马上就到法定退休年龄,到时候不能以单位名义参保。

  官方:大部分环卫工自愿放弃参保

  25日,枋湖社区居委会一名负责人介绍,目前枋湖社区共有182名环卫工人,大部分是外来人员。

  部分员工没有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一是因为工人流动性大,二是工人自己不愿意签合同(签完合同就要办理社保,需要个人承担一定社保金),三是一部分工人超过法定工作年龄,没办法签合同。 他表示,彭淑红也是因为不愿意自己承担部分社保金而拒绝签合同。

  彭淑红称自己一直想要签合同办社保,工作7年以来,单位也是在近两个月才主动提出办理社保一事,且要求员工自己负责全额社保费用。

  上述负责人对彭淑红说法予以否认,他称自己从2012年开始负责枋湖社区居委会工作,当年下半年开始,厦门湖里区实施环卫一体化,鼓励各单位给所有环卫工人缴纳社保。社保费用方面,每个月单位出200元,工人出500元,“目前每个月都有200元打到工人的工资卡里,加上其他工资一共2700元。”

  彭淑红称,她的工资在数月前的确涨到了2700元,但她并不清楚其中有社保补贴资金。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枋湖社区有十来个外地环卫工人自愿参加社保,都是因为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大部分工人仍不愿参保。

  解雇:社保争执还是偷懒违纪?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彭淑红在电话中被口头解雇,解雇她的人是枋湖区环卫组长之一陈清全。彭淑红称,自己被解雇就是因为要求办理社保一事。

  陈清全向澎湃新闻证实,是他电话通知彭淑红不用来上班了,但解雇原因并不是彭淑红所称社保问题。他说,彭淑红在工作期间打麻将被发现两次,多次上班迟到,且近日另揽了一份家政工作。居委会多次宽容彭淑红,最终只得将其辞退。

  对于陈清泉的说法,彭淑红予以否认,她称自己工作7年来一直很认真。环卫工人杨荣慧向澎湃新闻表示,因工人们分管区域不同,他们并不清楚彭淑红的工作状态。

  律师:劳动者自己放弃签署合同是无效的

  厦门市湖里区环卫处工作人员介绍,枋湖社区的环卫工人隶属于湖里区禾山街道,而湖里区环卫处下辖的环卫工人则隶属于市政园林局。分属不同单位,管理形态有所不同,环卫处的环卫工人全部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并以单位名义缴纳社保。

  “不签订劳动合同一定是违法的,环卫工人有诉求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上述湖里区环卫处工作人员说。

  禾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张华告诉澎湃新闻,政府部门划拨给环卫工人的专项资金,街道方面都已经下划给各社区居委会自行管理,对于环卫工人的招聘、签订合同缴纳社保等情况,均交由社区自行处理。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雪菲认为,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高霏霏认为,在上述事件中,即使环卫工人自己承诺放弃签署劳动合同,也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此外,对于超龄的员工,虽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所指劳动者,但可与单位签署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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