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仿真枪是否该获刑?专家称刑事打击应慎重 |
发布日期:2016-09-01 09:09:3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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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见习记者刘青 梁梦晚
早在2015年,《南方都市报》先后两次报道四川籍男子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获无期徒刑一案,报道一经发表便引来众多媒体关注,《法制日报》曾刊文追问“刘某采购的枪支究竟有多大危害,是否构成犯罪?一个判决如果违背常识,就不是一个好的判决。”在此期间网友评论热度也持续攀升,在腾讯转发后,据其文末调查显示,超过90%的网民认为法院量刑过重。近期,又有媒体对此案进行了后续报道,再次引发社会对仿真枪案件的关注。
“罪”与“非罪”同类案件定罪量刑差异大
近年来发生的仿真枪案件最终定罪量刑的结果并不相同。案件中贩卖者往往被判以非法经营罪或非法买卖枪支罪;对于购买者,在定罪方面有着“罪”与“非罪”两种截然相反的判定,有的以走私武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刑,而有的只是被要求交出仿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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