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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34岁乞讨者自称“女高中生”:请求8元吃饭钱
发布日期:2015-06-26 10:38:31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请求8元吃饭、方便帮点车费,谢谢!”近日,东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了一名学生打扮、自称女高中生的乞讨者。民警把她带回派出所一问才知道,这个所谓的“女高中生”,今年已经34岁了。

  6月20日19时许,东岗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第三中学附近时,发现凤阳路北侧人行道上,跪着一名女性乞讨者。

  此女背着个书包,学生打扮,面前摆着一张硬纸板,上写:“请求8元吃饭、方便帮点车费,谢谢!”

  民警走近准备询问了解情况时,这名女子惊慌失措,起身就想走。民警见状,上前把她拦住,带回派出所。

  据办案民警张光辉介绍,在派出所里,民警发现此女虽然自称是一名女高中生,也确是学生打扮,体貌特征却不像学生。进一步调查后,民警发现这个所谓的“女高中生”是假的。

  此女今年34岁,贵州人。她说,自己觉得打工又累挣钱又少,便想出了假扮女学生,在街头下跪乞讨骗取钱财的损招。

  该女子曾多次到蚌埠市行乞,此次来蚌已经快一个月了,白天下跪行乞骗财,晚上住在一家宾馆里。

  查明上述事实后,警方依法对这名女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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