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人身险新规直指险资“短债长投”:不合规产品明年4月停售
发布日期:2016-09-09 17:11:12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万能险到底会不会撤离A股”的论题终于有了后续。
 
    9月6日下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从监管层面来看,在强调“保险姓保”的同时,对于人身保险产品更注重事后备案和事后抽查管理;从精算角度来看,限制了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降低了万能险预定利率和结算利率,提高了产品风险保障水平和产品价值率。
 
    两份新规实际上直面了目前争议较大的险资“短债长投”行为,一些保险公司被认为利用“万能险”产品在市场上频频举牌。分析人士表示,新规后,对险企偿付能力的要求将会更高,而对万能险收益率的限制将降低小险企的市场竞争力。
 
    再度强调保险姓“保”,对偿付能力要求更高

    保监会对于《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给出的解读定位是: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从出台的监管细则来看,保监会提出:要对人身保险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和事后抽查管理,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退出机制、问责机制、回溯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管理、加强对万能型保险的经营管理。
 
    其中,保监会对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禁止保险公司使用“利息”、“预期收益”等词语宣传产品,禁止保险公司参加互联网竞价排名销售活动等。
 
    而对于一直备受市场关注的万能险,监管文件指出,保险公司对万能险要建立单独核算制度,单独管理万能账户。当万能账户的实际投资收益率连续3个月小于实际结算利率且特别储备不能弥补其差额时,当月实际结算利率应当不高于最低保证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的较大者。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陈华向澎湃新闻表示,保监会对于人身险产品监管的新要求,实际上是进一步强调了保险姓“保”.监管层更加强调了事后监管,对精算要求的进一步完善,实际上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陈华认为,从监管层的思路来看,“将产品开发设计权逐步交还给市场主体,同时强化事后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既激发了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动力,也强化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监管对于上市保险公司的影响较小”

    保监会对于人身保险产品的精算要求可以分万能险和中短存续期业务两块来看:
 
    首先,保监会进一步提高了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水平。之前在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当中,中国保险金额与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最低比例已经从105%上升到了120%.在这次精算改革当中,18-40周岁的比例下限提升到160%,41-60周岁的比例下限提升到140%.这样的风险保障要求,超过了美国、欧洲等地区的监管要求。
 
    在万能险方面,精算要求把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从过去的3.5%调整到了3%,高于3%的万能险产品就要上报审批。
 
    保监会对此给出的解释是,能够防范利差损风险,同时加强保险公司未来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业内人士认为,下调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对于产品本身发行影响并不大,只不过在产品设计上,未来难免会出现万能险收益下降的情况。
 
    在中短存续期业务方面,一是提出要严格执行3月份保监会发布的22号文,要求从2019年开始,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在公司业务结构中的占比不得超过50%,到2021年要降到30%;
 
    二是要求把投连险产品纳入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范范围,要求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账户价值的80%,附加万能险和附加投连险要单独评估;
 
    三是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此外,精算要求还对费用假设提出合理性要求,利润测试结果显示新业务价值为负的产品不接受审批和备案。
 
    海通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孙婷认为,监管对于上市保险公司的影响较小,加强了大型公司的竞争优势。而人身险负债成本将逐步回落,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了另一种看法。业内人士认为,保监会此次出台的精算意见,在降低中短期产品占比的同时,中长期产品的占比则将逐步提高。从资产匹配负债的角度来看,之前的负债以中短期为主,现在负债变成中长期,事实上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
 
    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的上限是30%.从目前国内保险企业的投资占比来看,大多数险企的权益类投资比例在10%上下,离30%的监管红线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业内人士认为,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保险资金寻找合适的权益投资标的压力越来越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险资中短期负债过多,“短债长投”的风险很大。现在中长期产品占比上来了,资产负债可以更好的匹配,有利于保险资金更加注重价值投资。
 
    加强监管不等于“一刀切”

    步步收紧对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监管,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要打倒这类产品。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就进一步完善万能险等人身保险产品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答记者问》当中明确表示: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财富管理需求的快速增长,部分兼具风险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产品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9月3日,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名为《顺应趋势 坚持规律——加快推进人身保险业供给侧改革》的演讲中公开表示:“万能险、投连险自2000年引入我国便引发了保险消费者的青睐,万能险、投连险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三成。上述数字说明,万能险、投连险产生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于消费者的需求,是保险保障功能的延伸。”此外,黄洪还在讲话中提出,“要顺应行业发展的趋势,正视财富管理。”
 
    根据保监会给出的时间线,两份监管要求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新送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要按监管要求执行,已经审批或者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要在2017年4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对于不符合精算和监管要求的产品,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
 
    海通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孙婷认为,明年开门红后,行业保费和投资规模将有所下降。受规模限制和结算利率下降的影响,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规模在明年也将显著下降。
 
    业内人士透露,从现在起到明年4月,部分保险公司为了冲高保费,市场上可能会出现一波炒作“停止销售”的万能险产品。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