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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上海颁出个体户五证合一“首证”:个体户有了“信用码”
发布日期:2016-10-09 18:01:46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新华社10月8日电  (记者周琳)作为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试点地区之一,上海工商部门8日颁出了个体工商户五证合一的“首证”,并为其赋予了和企业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未来,个体户除了是自然人之外,他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使用类似企业法人“身份”时,可以使用这一代码和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据介绍,10月1日起,上海试点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从事服装生意的孙女士在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南京东路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领取了“首证”。在领取营业执照大约1小时后,税务部门登记系统就收到了共享信息,孙女士随即领取了发票。
 
    “两证整合”的同时,上海还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五证合一”信息共享范围,招聘职工后凭营业执照,就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有关部门间实现了企业登记、社保、统计等信息的共享,所有的数据共享转换工作都由政府部门在后台完成,进一步方便了申请人办事。以社保登记为例,“五证合一”后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无需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变化信息共享至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将同步进行调整,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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