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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国际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举行
发布日期:2016-10-25 14:29:02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10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承办的“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和亚洲、非洲、欧洲24个国家的200多位法学法律界和工商界代表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主持会议。
 
  陈冀平在致辞中说,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倡议旨在同沿线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顺应了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要求,符合各国加快发展的内在愿望,得到国际社会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同时由于对“一带一路”沿线和非洲地区各国经贸法律政策、民族宗教传统、语言文化等缺乏了解,影响到国际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加强对上述地区经贸投资法律的研究,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已成为中国法学法律界服务“走出去”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交往,已先后举办两届“中非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主办了三期“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两期“中非法律合作法律人才”研修班等一系列对外法学交流活动。
 
  陈冀平提出三点期望:第一,共享历史机遇,实现开放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企业界和法学法律界应秉持开放合作理念,紧紧抓住中国机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第二,深化务实合作,实现创新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基础在于互联互通,动力在于务实创新。沿线各国法学法律界要创新合作方式,加强对经贸投资法律问题和制度的研究,在纠纷调处机制等领域探索新的合作途径,防范和化解国际经贸合作中潜在的各类法律风险,为“一带一路”倡议和“中非十大合作计划”的全面落实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第三,恪守社会责任,实现绿色发展。中国企业在海外开展经营活动,要本着义利并举、合作共赢的原则,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自觉遵守“一带一路”沿线及非洲地区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张鸣起指出,本次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与非洲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界、经贸界开展务实合作的一次重要活动。它将为中国“走出去”企业、涉外律师与外国经贸官员和专业律师建立联系,搭建一个交流信息、释疑解惑、增进友谊、开拓业务的平台,有助于我国“走出去”企业更好地了解非洲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防范和化解投资法律风险,从而为创造良好的国际经贸投资法律环境发挥积极作用。(记者蒋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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