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唐林接受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介绍了贵州省采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新成效。
2016年以来,贵州省各级行政机关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力量,进一步完善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向国务院法制办积极争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国家试点。在安龙县、瓮安县等地城市管理领域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提高政府立法水平和质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推荐、调研、遴选,近期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贵州省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名单,这对健全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意义重大。省政府法制办将在后续工作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依照制度规定开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使政府立法水平和质量更上一个新台阶。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离不开对“红头文件”的有效监管。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贵州省着力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
近年来,贵州省把简政放权摆在了政府改革的突出位置,相继采取了关于“放管服”改革的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贵州省经济社会活力,赢得了群众的充分肯定。
贵州省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出贵州省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行政职权事项共97项,其中,建议取消79项,保留18项。并对10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制定了行政审批中介事项目录(57项),已提请省政府审定。同时,贵州省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在如何推行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方面,贵州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各项制度建设,使贵州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贵州省早在2004年4月,就在全国率先采取合署办公的形式,成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各地区各部门也加大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力度,目前,全省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经普遍建立,9个市(州)政府、贵安新区委员会和88个县(市、区、特区)政府已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室,50个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省直部门设置了法律顾问室。
2013年4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应当设立法律顾问室。
根据贵州省县以上政府已经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际,提出到2017年底前,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普遍设立法律顾问,乡镇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更加成熟、稳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的目标。(倪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