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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打通公益诉讼渠道捍卫英雄尊严
发布日期:2016-10-26 09:17:23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英雄人物见证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苦难史、奋斗史,也凝聚了激励后人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但近些年,英雄人物名誉权受损的案例屡见不鲜,邱少云被侮辱案,就是一例。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权益典型案例。

  发布典型案例,展现了最高审判机关以法治手段、法治思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初衷,也会对以戏谑、恶搞乃至丑化英雄人物的不法行为产生震慑作用。但是,如果要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惩治和威慑作用,打通英雄人物人格权保护的公益诉讼渠道,会是一柄更利的刀。

  首先,开拓公益诉讼渠道,可以解决依法惩治贬损英雄人物行为面临的诉讼主体困境。通过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来看,为英雄人物受损名誉维权的原告,多是英雄人物的亲属。其中一案的原告是“狼牙山五壮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宝,另一案是烈士邱少云之弟邱少华。然而,还有更多受到贬损的历史英雄及革命先烈,或因历史久远,或因没有后人,而无法提起诉讼,致使民族感情、民族精神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司法补救。通过创设公益诉讼制度,赋予特定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或社会组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破解这一难题。

  其次,开拓公益诉讼渠道,可以缓解因诉讼成本高昂导致维护英雄人物人格权诉讼提起率低的难题。名誉权侵权诉讼,因专业性较强、历时长等诸多因素,对于自然人来说,诉讼成本(包括取证成本、差旅成本以及聘请律师的代理费等等)比较高,势必影响自然人提起诉讼的积极性。适用公益诉讼,提起诉讼的成本就可以由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特定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或社会组织来承担,在人、财、物和法律专业性上更有保障。

  再次,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捍卫英雄人物尊严,能更好地发挥引导公众认知、弘扬民族精神的积极效果。维护英雄人物凝聚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的纯洁性,是国家维护自身统一和稳定的需要,也是政府理应承担的责任。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或社会组织提起维护英雄人物尊严的公益诉讼,是政府承担这一责任的法律实现形式,代表了国家意志和国家认可的价值取向,必然会在全社会形成热爱英雄、维护英雄的积极氛围。

  当前,正在积极推进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或许可以给我们提供更多的启示和借鉴。

编辑:sf_jia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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