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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发改委:禁用易误解形式标价 防止低标高结行为
发布日期:2016-10-31 09:34:23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双11”临近,价格大战一触即发。昨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东城区发改委物价检查所联合召开“双11”价格促销提醒告诫会,要求企业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京东、国美、当当、美团、亚马逊、王府井百货大楼、沃尔玛、菜百等18家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强调,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记者 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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