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身上
卡上3万元却飞了
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报道
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身上,卡上3万多元却飞了,21岁的姣姣(化名)最近就遭遇这样一件怪事(相关报道见本报5月7日23版)。随后,姣姣将涉事的银行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案件在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她的钱被转到长沙后取出
昨天上午,陪着姣姣去打官司的,除了重庆大祥律师事务所的袁国印之外,就是大学放假来江北看她的弟弟。
银行方面,办卡支行行长并没有亲自出庭,以“一般代理”的形式派出了两位银行员工代理出庭。此时距离事件发生的时间已经近两个月了。
由于在讲述过程之中,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和词汇,到了关键点的时候,姣姣不时询问同在原告席的律师,被告席上的银行员工也不得不偶尔请求休庭,征询更多支持和意见。
双方列出的证据,主要是账户查询记录,姣姣提供借记卡,银行提供详细资料。此外,开庭前两天,银行通过银联系统查询到,姣姣的这笔钱通过转账交易,已于5月1日下午5时许,转到到西安某银行,再转入某银行长沙分行,最终被取出,只有此项记录,并无更多详细情况。
上午近12点,法官宣布休庭,以供双方提交更多证据。
银行漏洞被利用?有待调查
那么钱究竟是以怎样的方式被转走的呢?双方证实,姣姣所办的卡并没有办理网银,只是普通的借记卡,姣姣甚至已经近半年时间没有动用过卡上的钱。对于卡上这笔31130元交易,银行方面目前给出的解释是,以姣姣本人的名义转账转走;更多详细情况,只有转账的两个银行可查。
此外,银行在自辩之中认为,姣姣的卡,涉及的关键两点,身份证和密码,均在姣姣的“可控范围之内”,所以“银行方面并无过错”。
法官当庭要求被告银行作为专业机构,提供该卡被取的可能情形。除了持原告身份证和密码信息取出外,被告银行认为还存在一种可能,那就是外地的转账银行存在一种违背保密原则,准入开户,产生了漏洞,继而被人利用姣姣的个人信息开了户。
不过,一切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法院: 要求银行提供必要配合 原告也需提供更多证据
法院表示,目前双方提供的证据都真实可靠,但就是无法解决“这笔钱怎样被转走”的这一核心问题。
对此,法院已经要求银行作为专业机构提供必要的配合。此外,针对银行提出的姣姣是否在四川的证据,法院已要求她在7月9日14:00前提交。
由于核心环节证据不够充分,法院于昨天中午宣布休庭,择日再行开庭审理。
双方观点>
银行:
认为自身无过错
怀疑姣姣当时是否在四川
银行方面的观点,除了前文所说的自己“无过错”外,对于这笔31130元被取走的当天,也就是5月1日,姣姣是否在四川南充市蓬安县存疑。虽然没有明说,但也没有排除系其本人所为的可能。
原告:
将通过电话漫游对账单
证明自己在四川
相比于两月前,姣姣已经少了一丝急躁,她说自己早就听说,跟银行打官司是一项漫长的工程,但是她别无选择。其实,对于自己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拿到属于自己的钱,她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攒了这么久的全部积蓄,为何就不翼而飞了。
告银行前,她也咨询了很多的朋友,大家告诉她,“告”也是唯一拿回钱的办法,“其他途径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她说自己接到那两条钱被取走的短信时,人在蓬安县一个朋友的农家乐的鱼塘边,来回都是朋友开车送的,五一高速免费无收费票据。袁律师给她出了一个主意,电话漫游对账单可以证明她就在四川,此外还有川渝两地拨打电话报警的记录。她已联系运营商和警方索取。
姣姣诉讼时只要求银行归还自己的3万余元和按活期利率计的利息,并没有提及精神损失等,“唯一的愿望就是拿回钱,真的有这么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