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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喝水走神酿2死22伤惨剧 肇事司机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5-06-30 12:24:5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华商报讯(记者 马爱萍 通讯员 杜永清)6月12日,《华商报》报道,高速公路上,客车驾驶员喝水时观察路面情况不周,与停在路边的大货车发生追尾,导致2死22伤。6月25日,肇事的大巴司机魏某被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月11日,陕西西宝高速客运驾驶员魏某驾驶双层大型客车从宝鸡开往西安,当时客车上有乘客30人,司机和乘务员各1人。当日14时45分,在G30连霍高速上自西向东行驶,到宝鸡虢镇段时大客车前部右侧与前方刚刚停在路边的一辆重型半挂拉煤车尾部左侧发生追尾,致货车司机岳某和大客车女乘务员卫某当场死亡,客车上乘客朱某等22人受伤,造成两车及高速公路设施受损。随后,交警、120、消防等部门赶到现场救援。

  经查,货车司机岳某从新疆拉煤准备运往汉中,行驶中发现车辆爆胎,便在应急车道停车准备查看。就在此时,同方向驶来的客车司机由于正在拿水杯喝水,忽视观察,来不及避让,与货车相撞。

  6月18日,交警部门作出认定:魏某驾驶机动车在车辆行驶中拿水杯喝水、驾驶机动车时对路况观察不周、操作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经检察机关审查,魏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酿成2死22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已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对其做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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