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特大收购野生动物制品案宣判:一月快递象牙近半吨 |
发布日期:2016-11-09 09:23:0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正义网11月8日电 (安伟光)男子一个月内就收购象牙400余公斤,涉案价值高达近1600万。今天上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滕某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本案中的另外五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罚金。
2016年7月6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7月间,滕某从几个上家手中,收购9件犀牛角原料;象牙400余公斤;象牙手镯若干个;熊掌35只,还将多件犀牛角、穿山甲甲片、盘羊角、红珊瑚,独角鲸牙齿等野生动物制品交给他人代卖,涉案物品价值高达近1600万元。
在法庭上,滕某称一开始他在北京天雅古玩城经营文化用品,买卖唐卡、蜜蜡等,都是合法的。“店里只有两样是非法的,两段象牙。”事实上,早在2014年初,滕某就开始接触象牙等非法货源。2015年7月间,他联系了香港的卖家,购买了400余公斤象牙,货由上家李某从香港拿至深圳,分四次快递寄到了北京。
被告人李某是滕某的上家之一,滕某曾从李某处花一百万元购进将近9公斤的犀牛角,后经鉴定,这批犀牛角实际价值223万余元。本案的另外5名被告人中,2人是滕某的上家,一位雕刻手艺人负责加工,还有2人帮助滕某找库房存放物品,并协助滕某出售或代卖。其中,给滕某出售物品或帮助滕某加工、卖货的被告人有的涉及其他案件,已被判刑。
据滕某交代,被告人路某和邓某或帮其租下仓库,或将自己租用的库房无偿提供,让滕某存放象牙等违禁品,共计400余公斤。不仅如此,两人还帮助滕某出售象牙、红珊瑚、独角鲸牙齿等制品。此案也反映出快递行业存在的问题,“无论包装制度还是检验制度,都没有尽到责任。” 办案检察官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