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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十三五”期间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
发布日期:2016-11-11 17:02:46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新华社11月10日电  (记者郁琼源)据财政部网站10日消息,为支持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煤矿瓦斯治理,“十三五”期间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

  财政部10日发布《关于“十三五”期间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国内外合作者,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列入《勘探开发煤层气免税进口物资清单》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国内其他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的单位,应在实际申报进口相关物资前按有关规定程序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认定后,比照中联煤层气公司享受上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通知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暂时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时海关按暂时进口货物办理手续。超出海关规定暂时进口时限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海关审查确认可予延期,在暂时进口(包括延期)期限内准予按本通知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符合通知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以外的物资应按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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