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一位女士发生争执,市民李先生看到后打算用手机拍照监督城管执法,被城管人员阻止并要求删除相关照片,过程中发生拉拽撕扯。
事后市民报警、城管道歉,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但似乎还有些道理没有说透。为此,除两位当事人外,华商报还邀请4位市民、4位城管、2位律师就此事发表看法。这些观点可能看似针锋相对,但都是城市生活参与者的真诚表达,也许在这些争论和热议中,我们的城市将更美好。
当事人说
拍照市民:我就是要拍他们的执法过程 监督他们的执法行为
西安市新城区城管局六中队的办公地点,在长乐路丹尼尔文体城附近一栋二层楼房的二楼。昨日上午9时许,市民张先生路过此处时看到,该办公区走廊上,一名城管执法人员与一位妇女发生争执,一名小伙掏出手机打算拍下这一幕,不料城管执法人员转而冲上去阻止他拍照。
昨日上午10时许,华商报记者在事发地见到了拍照的小伙李先生,李先生脖子、左手手腕处有红色伤痕。
“我就是要拍他们的执法过程,监督他们的执法行为。”李先生说,他是丹尼尔文体城的工作人员,上午9时许,他在距离该城管执法办公室约50米远的地方听到激烈的争吵声,随后发现一名中年女子站在城管办公区走廊上,一名城管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冲了出来,正要靠近中年女子。看到这一幕,李先生掏出手机,打算拍摄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李先生说,他刚举起手机,就被该工作人员看到,对方当即冲他跑过来,一边大声呵斥“不准拍”,一边拉拽他,还用手掐住了他的脖子。随后,又赶来三四名城管人员,一起将他拽到了办公楼下。争执中,他戴在手腕上的手表脱落,颈部和手腕留下伤痕。担心冲突升级,他拨打110报警。随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城管人员向他赔礼道歉。
当事城管:担心市民拍照上网引发负面影响
昨日上午11时许,制止李先生拍照的该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田晓强说,6月29日,他们处理了一名非法占道经营的小摊贩,也就是李先生所见到的中年妇女。昨日上午,该摊贩来到执法中队索要她的货物,双方发生争执,该摊贩对执法人员无理谩骂,他从办公室冲出来准备和其理论,却发现有一个小伙子在用手机拍照,他冲上去阻止其拍照,要求其删除所拍照片,过程中他对小伙子有撕扯动作,但他不认为小伙子颈部和手腕处的伤痕是撕扯所致。
至于为何要阻止市民拍照、并要求对方删除所拍照片,田晓强坦言,现在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环境非常恶劣,他担心市民将执法过程拍照上传网络后,会对城管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才予以阻止。
“如果你们的执法没有问题,为啥还怕我拍照呢?”李先生提出了质疑。
对此田晓强解释说,很多时候城管执法人员是正常执法,可一旦被拍照上传网络,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就会武断认为是城管人员的不对,给城管执法人员带来很大精神压力。
“当时正和小摊贩争执,本来情绪就不好,因此在制止(李先生)拍照时,语言和行为都有些不合适,所以我向他赔礼道歉。”田晓强再次向李先生表示歉意。
外围声音
那么市民到底该不该用手机拍照的方式监督城管执法呢?针对这一争议,华商报记者分别采访了4位市民、4位城管执法人员及2位律师,对此,大家众说纷纭,其中不乏针锋相对的观点。
4位市民 2人支持 2人反对
支持者:勇于接受市民监督,城管才能更好执法
反对着:城管执法不易,被拍照上网多数会遭讽刺谩骂
市民陈先生是西安一家广告设计公司的老板,他说,现实中他还从来没和城管打过交道,有关城管的信息都是从新闻报道和互联网上获悉,城管人员给他的印象就是,粗蛮暴力,说起“城管”,立马联系到“打人”。因此,他认为,城管部门人员要改变自身形象,就应该勇于接受市民的监督,这样才能更好约束自己的执法行为。
市民靳女士是一名小商贩,和丈夫在西安一城中村摆摊卖水果。她说,他们夫妇没什么文化,上有老下有小,只能摆摊卖水果讨生活,经常和城管人员打游击,个别城管人员执法特别粗暴,先用喇叭喊话,腿脚慢些就被逮住,水果直接被没收,几天都白忙活了。因此,虽然她本人还不会用手机拍照,但特别支持其他市民用拍照的方式监督城管执法。
市民谭先生是一位企业退休职工,他认为,市民不该用拍照的方式监督城管执法。谭先生说,很多市民拍照之后,发到网上,总会冠以“城管打人”之类的题目吸引网友眼球,根本没有任何求证,容易造成以讹传讹。有一次,他因为开车无法进小区的巷子,和一个占道经营的小商贩吵了几句,遭到对方破口大骂,因此,他能体会到城管执法中的不易。
“城管执法人员也是人,也应该得到尊重。”市民刘女士是一位销售人员,她说,她的同学就是一名城管工作人员,当前舆情一边倒,一旦负面事件和城管人员扯上关系,立即会在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受此影响,她的同学相亲时,女孩一听是城管人员,连面都不愿见了。但城市的整洁、道路的通畅,背后却有城管人员的艰辛付出,有时为了让一个非法占道经营的小贩挪移,他们好话说尽,可一旦稍有拉扯,有些小贩就大喊“城管打人”。而一旦市民将城管执法的过程拍照传上网络,大多数网民都会一味谩骂、讽刺、挖苦城管。因此,她认为,在目前特殊的舆论环境下,她不支持市民用拍照的方式
2位律师 2人都支持
支持者:城管日常执法行为理应公开在阳光下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表示,公民对于国家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拥有监督权,这一点毫无争议。争议在于公民是否能用拍照这种方式监督执法行为,这要分情况而论,比如公安民警侦查办理案件时,若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拍照会影响执法,公民就不应该拍照;而城管的日常执法行为本身就要求公开,公民可以使用拍照的方式进行监督。
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周兴武表示,在不涉及国家秘密、侦查秘密的前提下,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是私人行为,理应公开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既然国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公民拍照监督执法行为,那么法无禁止皆自由,公民用拍照方式监督执法就没有任何问题。
4位城管 1人支持 3人反对
支持者:只要咱的执法没啥问题,市民爱咋拍咋拍
反对着:市民只管拍照不管核实,很容易引发误会
(应当事人要求,以下城管执法人员均系化名)
陈建安是西安城东某城管执法中队的一线执法人员,他说,2014年4月,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出台《西安市城管执法人员十个不准》,其中第四条就规定:“不准在执法过程中阻拦媒体或市民群众的现场监督。”所以,按照规定,城管执法中遇到市民拍照,不能阻止。因此,他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从来不阻止市民拍照。“只要咱的执法没啥问题,市民爱咋拍咋拍!”
西安城西某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张红旗说,清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是他每天工作的主要内容。遇到讲理的,他说两句,对方就挪开了,遇到不讲理的,他说一上午,对方就当耳旁风,一旦采取强制措施,对方立即倒地上喊“城管打人”。遇到这样的摊贩,不清理吧,是失职,清理吧,又容易引起市民围观,如果此时市民拍照发到网上,网民肯定一边倒地骂城管,而且出了事,先辞退城管。他心里很纠结,执法过程中压力很大,既担心不作为而失职,又害怕作为而丢了饭碗,因此,虽然文件规定不允许阻拦市民的现场监督,但他反对市民用拍照的方式监督城管执法。
另外两位城管执法人员也持反对观点,认为市民拍照监督和媒体监督有很大区别,媒体毕竟会核实事件真相,而市民只管拍照不管核实,很容易引发误会,所以坚决反对市民用拍照方式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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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管执法人员十个不准
一、不准使用忌语、不文明用语,刁难、打骂、侮辱、追赶或以其他方式粗暴对待行政相对人。
二、不准强买、强要、白吃、白拿及接受行政相对人的任何馈赠和安排的宴请、旅游或各类娱乐活动。
三、不准公车私用、违规行驶、酒后驾车及违规停放。
四、不准在执法过程中阻拦媒体或市民的现场监督。
五、不准越权处罚、越界执法、越职管理。
六、不准违反规定随意抬高或降低处罚标准、私自或变相处置暂扣物品、处罚不开票或少开票。
七、不准涉足与城管执法业务工作有关的任何经营活动。
八、不准为行政相对人充当保护伞。
九、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上岗、上班。
十、不准在执行公务时违反规定着装,或在非公务活动时穿着制式服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