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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假药“上网”倒逼监管“上线”
发布日期:2016-11-23 08:53:48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假药“上网”,倒逼监管“上线”,要通过各种措施,严防网购成为贩卖假药的又一个出口。

  网购药品、保健品,在近年来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然而网上买的药,是真是假,真能吃吗?10月中下旬,北京警方展开了“网歼行动”,捣毁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窝点2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破获案件25起,起获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140余种共130余万粒,涉案价值近1300万元。

  从人血白蛋白到狂犬疫苗,从口服剂到注射剂,从中草药到西药,从国产药到进口药,从日常用药到抗癌药物,假药都可能藏身其中。网购成为假药新的窝点,其隐蔽性更大,也增加了打击难度,公众更是防不胜防。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的生命息息相关。使用假药,轻者贻误治疗,重者危及生命,患者常常会因贻误治疗而致病情恶化;也可能产生药源性疾病,严重时可以致残。据媒体报道,我国每年有20万人因服用假药而死亡。可见,假药猛于虎,网售假药,等于谋财害命。

  目前假药发现难、查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刑法修正案(八)解决了制售假药入刑门槛过高的问题,但相关法律还存在空白、模糊地带。比如,对于化工厂生产药品原材料、许多保健品含有药物成分,甚至标称疗效,应如何管理和处罚,地方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均反映缺乏法律依据。再者,假药屡打不绝,与行业门槛低、技术要求低、资本要求低等多因素密不可分。特别是对网售药品的监管,目前还是个薄弱环节。

  可见,假药“上网”,倒逼监管“上线”。首先,结合网络、游商、小广告等新特点,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在监管上,应创新打击方式,摧毁假药产销链条,增加犯罪成本和“入行”难度。同时,政府监管应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药品企业则可从生产技术上加大防伪力度,如针对包装材料回收严重的药品,将包装改为一次性,加大假药生产环节和成本。特别是要加强对电商、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的管理,重点把握网购、快递两个关键环节。如组建“网络警察”和“网络药监”,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对网购药品实施专项管理,全程监控,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查处。严防网购成为贩卖假药的又一个出口。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sf_jia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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