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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工信部发文:12月1日起架设伪基站最高可罚50万
发布日期:2016-11-30 15:40:23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法制网11月29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工信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十条指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修订后的条例涵盖了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以及无线电涉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并规范了无线电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伪基站”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为推动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促进无线电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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