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检方构建司法警察科学履职机制 助推规范司法 |
发布日期:2016-12-06 11:25:2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洪美玲 邓俊)已是晚上6时,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自侦办案区仍然灯火通明,讯问工作正紧张进行。“本次讯问离12小时还有2个小时,请注意办案时间。”司法警察卢文旭、吴振华提醒两名正在讯问的反贪局干警。没到12小时,办案人员主动结束了审讯。
这种主动提醒监督,对东阳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来说已是常态。该院拥有一支9人组成的司法警察队伍,如何发挥法警作用,让他们既有存在感,又有获得感,更有成就感?该院近年来构建了“履职全面化、司法规范化、监督专业化、服务精准化”的科学履职新机制,促进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业务的深度整合。
该院通过制定执行职务工作细则的形式,进一步厘清检警职责边界。除明确司法警察全面履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的基本职责外,该院还赋予法警协助查询办案基础信息,监督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办案,管理司法办案区、远程视频提讯室和看守所专用讯问室使用,刻录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职责。同步制定了检警负面清单,明确警械具使用以及执行强制措施、看管押解等工作禁止由检察人员实施,办案部门讯(询)问取证等工作禁止司法警察参与,严防以检代警、检警错位等司法不规范现象。
“通过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推动司法警察履职从被动走向主动、从单一走向全面。”该院副检察长金洪良介绍。
如何保障司法警察规范司法?该院完善司法警察标准规范体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均任务明确、要求明晰。司法警察执行任务必须佩戴执警记录仪,确保重点司法环节全程留痕。健全执警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制定10项配套处置方案,明确重点环节风险隐患及相应预防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
同时,为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该院还强化警务部门对司法办案区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使用审批、出入管控、台账登记、值班巡查、医疗协作等各项要求。赋予司法警察一定的监督权,如发现有单人讯问、超时讯问、采用非法手段取证、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未保障休息权等违规违法情形的,司法警察应及时提醒纠正。
据了解,近三年来,东阳县检察院业务办案没有发现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也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这与司法警察的科学履职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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