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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出招限制“老赖”用护照购买机票火车票
发布日期:2016-12-15 09:25:4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最高法与公安部合作,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与身份证号码的自动绑定,阻却了“老赖”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的通道,使“老赖”出行全面受限。

  据介绍,最高法与公安部加强协调对接和软件研发,2016年11月14日,网络查询出入境证照的功能上线运行,实现了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的信息共享。

  这一系统功能,利用出入境证照网络查询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进行自动查询并与身份证号码自动绑定,而后推送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

  12月10日,根据最高法的推送信息,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正式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

  最高法介绍,近年来,最高法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有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出行方面,2014年6月18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车票;同年7月1日,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航信购票系统购买飞机票。以此为标志,官方对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正式拉开序幕。随后,春秋航空公司也开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飞机票。

  2015年8月2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的限制,全面禁止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出行。

  最高法介绍,但是,由于执行法院一般只掌握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信息,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只能根据执行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限制其购买火车票、飞机票,而实际生活中,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进行购票的情况常有发生,有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识别和拦截,导致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这不仅极大破坏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统一实施,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最高法介绍,随着出入境证照网络查询系统的上线运行和出入境证照与身份证号码绑定功能的实现,“老赖”被套上了新的“紧箍咒”,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将成为“过去时”,有力促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记者 阚枫)

编辑:sf_jia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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