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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明年西安个人医疗费用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发布日期:2016-12-27 08:59:53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本报讯(记者张毅伟张彦刚)昨日,西安召开全市综合医院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大会,到2017年底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根据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比重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将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卫生总费用增幅与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医疗总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合理确定并量化医疗费用增幅,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促进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公立医院门诊平均诊疗费用和平均住院诊疗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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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90%、财政补助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5%共同分担。综合采取处方点评、药品负面清单、合理检验检查、医保审核监管、打击收受回扣等措施,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将明显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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