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5月28日电(朱志庚 李东艳) 徐州男子常某是个好兄长,他为患病的弟弟倾情付出捐了一个肾脏,然而在得知弟弟看病开药享受国家报销后却动了歪心思,伪造病例骗取医保40余万元。5月28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常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此案将延期宣判。
据了解,2008年3月,常某的弟弟患尿毒症,为了救治弟弟,常某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捐给弟弟。然而就是这个为弟弟倾情付出的好兄长却从弟弟的病情了解到门诊特种病补助,进而走上伪造病历骗取医保的违法犯罪之路。
常某为弟弟换肾后,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常某的弟弟享受门诊特性病补助,也就是治病开药享受国家报销,简称“门特”。常某也贪图这样的待遇,由于弟弟当时看病的病例、化验单等看病用的东西都在他手中,常某于2009年1月,对这些资料进行电脑扫描,把弟弟的名字换成自己的,然后再打印出来,相当于伪造了自己换过肾的手续,随后持这些伪造手续到医保中心申请了“门特”。两三天后,“门特”审批下来,常某凭此在药店大量购买抗排异药物,除弟弟服用外,均卖给了南京一名女性肾病患者和徐州一名收购药品的男子。
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间,常某共计骗取医保统筹支付共计人民币16万元,骗取大病救助支付共计人民币253768.75元,扣除二年度其最高应享受的医保统筹补助共计人民币2000元,实际骗取医疗社会保险金共计人民币411768.75元。
2009年至2014年间,常某在代为其弟弟刷医保卡购买肾移植抗排异药物过程中,明显超出其弟弟医学常规治疗需求量,购买药物“他克莫司”197盒并倒卖给他人。
2014年医保中心在对常某的“门特”审批过程中,发现其购买的药物明显超出常规病人的用量,遂于10月11日向徐州市刑警支队报案。常某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对常某的弟弟进行了询问,其供述从2006年其患病开始,因为身体不好,腿脚不方便,是哥哥为其办理了大病医保,并按月买药给他送来,自己没有动过自己的医保卡,对其哥哥的行为并不知情。
当日上午庭审过程中,常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常某当庭忏悔称,自己错了,不应该伪造病历,如果法院能给其一次改过的机会,将保证以后会好好的做人。
当日,合议庭宣布此案将延期宣判。(完)
(原标题:徐州男子为弟弟捐肾 伪造病历骗医保40万触犯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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