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河北联手打击拒执罪 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
发布日期:2018-11-03 14:10:05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原标题: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意见 河北联手打击拒执罪

  本报讯  (记者  史风琴  通讯员  郑亚昕)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依法及时有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严肃性,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意见》共35条,明确了构成拒执罪“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12种具体表现: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碍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等。

  《意见》还明确了拒执罪的管辖和受立案基本程序,以及移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原则、证据指引等,并进一步明确了拒执罪案件的具体适用情形,以全面满足联手打击拒执罪案件的司法需要,充分发挥刑法的强制性作用,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