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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帮在押人员伪造立功 原狱警获刑十四个月
发布日期:2015-07-10 15:46:11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广州日报惠州讯 (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卢思莹、周小平、彭佳贝)惠州市大亚湾法院昨日通报,近日该院审理判决一宗民警接受请托虚构立功事实以图帮人减轻刑罚的徇私枉法案,被告人获刑一年两个月。

  据通报,被告人朱某系惠州市惠东县看守所民警,2012年12月份,其在担任惠东县看守所深挖扩线组组长期间,在明知在押被告人霍某不服一审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情况下,接受其同事吴某(另案处理)及霍某亲属殷某(另案处理)的请吃和委托,答应帮助霍某检举立功。

  朱某伙同谭某(已逮捕)通过伪造书证等证据的手段为霍某制作了虚假的立功证明材料,后被发现造假。

  大亚湾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归案后有坦白情节,且伪造材料被及时发现,未造成错误裁判,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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