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由于小儿子常年占据父母房屋不搬家,均82岁高龄的洪老先生夫妇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巡回法庭在昌平区东小口镇贺村村委会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跟随审理此案的法官来到村委会,大家在村委会不到20平方米的会议室简单搭建了“临时法庭”,一枚国徽摆放在中间,原被告的桌子摆在法官两侧,庭审就开始了。
洪老先生夫妇诉称,老两口在昌平东小口镇贺村有一处院落,有两间北屋、两间东屋一直被小儿子小洪占着。他们多次要求小洪退房,均被拒绝,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出所占四间房屋。
上午9时许,小洪出庭应诉,由于洪老先生夫妇年事已高,不便出庭,委托代理人田先生到庭应诉。
庭审中,田先生出示的东小口镇贺村村委会的证明显示,争议的56号院房屋是本案两原告所有。
洪老先生夫妇有4个儿子和1个女儿,小洪是第四子。
原告代理人表示,争议房屋原有北房4间、东房6间、西方3间。1997年,大儿子翻新了此房。大儿子表示,建房款是他赠予父母的,房子所有权仍为父母所有。
在村委会的临时法庭上,小洪显得非常随意,跷着二郎腿坐在被告席上。他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父母80多了,怎么把我给告了?我在这里土生土长,住了40多年,合情合理,怎么就成非法入住了?”
小洪表示,2009年父亲就同意他入住现在的房子,但是没有书面协议。“现在突然告我非法入住,我非常惊讶。”他表示原告说法没有证据,自己还要反诉。
小洪说,他今年也年过50岁了,争议房子在5年前就已经被定为拆迁房,“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日,附近的拆迁房都已经拆迁了,只留下了这栋房子还没有拆迁。我父母之前并没有透露过要我腾房的意思,突然收到法院通知,我实在无法理解。”
小洪说他有过两段婚姻,也有子女。他认为父母年事已高,并不明白事理,应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对此,法官和原告代理人均表示,洪老先生夫妇意识清楚,身体也非常好。
由于小洪称自己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其他居住地,洪老夫妇又坚决要求其腾退房屋,双方调解未果。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