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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7139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发挥代表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彰显人大制度优越性
发布日期:2018-12-26 19:18:5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向大会提出建议7139件。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代表常委会办公厅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大会期间共有2546名代表提出建议,其中初任代表提出建议4499件,占建议总数的63%;以代表团名义提出建议126件,涉及18个代表团。

信春鹰介绍了今年代表建议主要特点:一是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建议内容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二是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呼声,代表通过视察、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形成的建议有4402件,占建议总数的61.7%。三是代表通过提出建议方式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常委会办公厅将7139件代表建议统一交由200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同时,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确定20项重点督办建议,涉及192件代表建议,交由36家承办单位重点办理,全国人大7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5.8%。”信春鹰说,各有关方面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切实推动解决问题,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彰显。

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承办单位就重点督办建议和内部重点建议办理赴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30多次实地调研。很多承办单位将百分之百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作为办理答复的必经程序,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登门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承办单位还积极探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机制举措。一是突出办理重点。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的20项重点督办建议,推动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据不完全统计,承办代表建议数量较多的30家单位共确定内部重点办理建议111件。二是积极推动承诺事项落实。多年来,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表示建议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计划、有待进一步落实的占总数的约60%。三是有序推进代表建议工作公开。许多承办单位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建议办理工作有新成效

今年大会期间,代表们就打好三大攻坚战提出建议709件,占建议总数的约10%。“常委会办公厅将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力度,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推动贫困地区交通扶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6项共65件代表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信春鹰说。

值得一提的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实现了现行宪法的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代表们提出加强宪法教育和实施以及制定修改法律、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建议300余件。司法部等单位认真研究采纳代表建议,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宪法意识”活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有关方面认真梳理代表提出的立法建议,为研究编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提供重要参考,在推进民法典编纂、研究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时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和评估。

民生类建议逾三分之一

历年来,民生方面的代表建议数量最多、占比最高。今年,科教文卫体类和社会及公共事务类建议有2375件,占建议总数的33.3%。

针对代表提出的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的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2018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88元。针对代表提出的将收入低的重度病残人员纳入低保对象的建议,民政部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进行优化。教育部结合办理代表建议,制定《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行为、市场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认真落实常委会部署要求,努力为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包括研究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认真梳理和交办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委员长主持部分代表座谈会时代表提出的建议、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时转交的建议,及时向代表报告承办单位研究处理情况。

(责任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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